“一个人在世时,能带走的一定不是金钱,而留在世上源远流长的也不是金钱,是人的品格和精神。”

这是郑筱萸生前在公开场合一再强调的自己的“价值观”,他的这些言论迷惑了很多人,那在媒体上闪闪发光的形象深入人心,仿佛站在面前的这位对金钱和名利没有任何追求。

然而就在这些富有哲理的言论背后,却是一颗肮脏的心。郑筱萸带着妻子和儿子,正在利用中国药监系统最高掌门人的位置,大量地掠取着财富。

在法庭上,8家药商老板成了证人,他们都是郑筱萸的“亲密朋友”,是郑家的常客,就算是郑筱萸不太熟,也肯定和郑夫人和郑公子有着亲密的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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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身处高位,责任巨大,他面对责任,竟然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

药,是给老百姓治病的,同样也可以致命,郑筱萸为了私利,一念之差,极有可能让这些药成为了害人的工具。

1998年,是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非常重要的一年。3月,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政司等合并组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本原医药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为首任局长。

郑筱萸于1944年12月生于福州,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曾经在杭州有着23年制药业从业经历,原本有着极好的口碑,坐上正位置本来是众望所归。

国家吸收了国外成功经验,将药品收归一个行政部门管理,目的是保证全国人民的用药安全,没想到给了郑筱萸腐败的时机。

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是提高人民用药安全的“民心工程”,却被郑筱萸弄得乌烟瘴气。

专项工作进行之时,药品造假的举报不断,弄得人心惶惶。

而根据小组工作人员的回忆,虽然项目极为重要,郑筱萸也常常挂在嘴边做表面功夫,但专项小组的汇报他是一次都没有听过,也未对专项小组进行过检查和指导。

与此同时,郑筱萸一家正处于收受贿赂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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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以“喜欢结交”著称,交际很广,朋友也很多,三教九流都有,特别是药厂的老板、经理很多。他虽然是福州人,但长期在浙江经营,和浙江的亲密关系超过了任何一个地方,浙江的医药老板非常轻易就能与郑局长搭上关系。

和这些人长期混在一起,郑筱萸是每天花天酒地,纸醉金迷。这些朋友对他出手大方,送钱送礼,不过也是这些平日里说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兄弟,他们的供词将郑筱萸送进了监牢。

郑筱萸年近花甲,有房有车也有不少存款,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呢?说白了还是为了老婆孩子。

在郑筱萸的罪证之中,有一笔来自于浙江一家集团公司的行贿记录。

1997年6月,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被该集团聘请为顾问,月薪为2000元。

那时候郑筱萸到北京没有多久,还很注意自己的廉洁形象,刘耐雪也没有愚蠢到在那时候明目张胆受,而是和该药企老板商量,用“聘请顾问”的形式获得“报酬”。

在药企老板的操作之下,刘耐雪拿着一张“借款5.2万元”的纸条以儿子的名义入股该公司,每月分红2800元,刘耐雪打的主意是用分红去还借款,不过也就只有第一次的2800元拿去还了,后来每个月都是白拿。

到案发之前,刘耐雪从该公司拿到的分红有22.8万元。

2000年7月,郑筱萸的老朋友浙江药商葛老板专门来他的办公室找他。葛老板一进门就对郑筱萸说:“我们公司准备进行人工合成麻黄碱的研制和生产。”

麻黄碱又称麻黄素,是从麻黄草之中提取出的一种生物碱,不仅仅可以制药,也是制造毒品的重要原料之一。

麻黄草产自我国北部,近几年北方的农民和牧民不顾生态环境,过量挖采,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一些地方草原沙化。于此同时,黄麻碱为原料的毒品制造和走私也日渐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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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合成麻黄碱意义重大,不仅仅满足人们的需求,也能保护环境。

郑筱萸赞成和鼓励葛老板开展研究,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来。

这次见面6天之后,郑筱萸就在葛老板送上的项目报告书上面做了批示,国家药监局药监司没过几天就发文同意了这个项目。

因为郑筱萸开了后门,这个过程仅仅用了12天,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去办这个事情,仅仅用这么短时间是根本不可能的。

葛老板心中有数,在项目批下来自后就去找了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打听到郑筱萸的儿子郑海榕正在日本留学,就将郑海榕约到了香港。

郑海榕那时候还是一名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本来以为来香港就是旅游观光的,没想到葛老板一上来就给他塞了100万港元的支票。

郑海榕非常惶恐,有点不知所措。葛老板告诉他,你现在就可以把钱存到不远处的汇丰银行里去。

郑海榕完全手足无措,最后就照着葛老板的说法去做了。

郑海榕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郑筱萸并没有说什么,刘耐雪也显得很高兴。

其实郑筱萸已经默认了儿子代表他受贿,这件事给予郑海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2000年,郑海榕从日本回国之后,他在银行办理的信用卡每个月都会收到从广东某公司打来的1万元,一直到2006年。

郑海榕一共收到了73万元,这家公司说是给郑海榕发工资,实际上郑海榕在这家公司只上过一天班。

2002年,郑海榕大方地收下了某药商李某送给的一辆奥迪车,并且迅速将车转卖,将车款18.5万元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后来,郑海榕又在上海购房,首付17万是李某赠送的;2003年,李某将下属公司5%的股份送给了郑海榕;2004年,郑海榕就得到了25万元的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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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5年,郑海榕购买上海该集团公司的房子,李某免去了他的首付近200万元。

除此之外,李某还曾经以“报销”装修费的名义,给郑海榕送去过25万元人民币。

郑海榕将父亲的职位当作自己的“摇钱树”,郑筱萸也对李某有求必应。

2002年,李某想要替下属企业申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郑筱萸爽快帮忙,没过多久李某企业的注册材料很快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

李某集团下属公司申报过24种药品的注册,都是靠着郑筱萸一路畅通。

郑筱萸对妻子儿子利用他的官职收钱收物这件事是十分清楚的,但在法庭上,郑筱萸还为自己辩解:“当时,海榕从日本回国,没有工作,就在跟着他(李某)跑来跑去,我一直以为他是在那里工作,拿的是工资。”

郑筱萸这些辩解都是毫无可信度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郑海榕到底有没有去上班,作为父母他们会不知道吗?

在郑筱萸贪污案之中,他的妻子、儿子甚至比他自己还要疯狂,他们是推动者也是参与者,享受尽权势和金钱带来的无限风光。

检方调查后发现郑筱萸受贿行为一共有25次,由郑筱萸本人亲自收受贿赂12次,其他都是他的妻儿所为。

郑筱萸直接收取的数额是40万元,而他得妻儿受贿高达609万元,而且他们所有的受贿行为郑筱萸其实都是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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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毕业之后一起分配到杭州制药厂工作。

郑筱萸来到北京之后,刘耐雪也跟着一起过来,在一家杂志社工作。

从1997年开始,郑筱萸其实和刘耐雪的关系就已经比较冷淡,逐渐疏远。

郑筱萸说自从婚姻出现问题之后,他对妻子一直有愧疚感。刘耐雪退休之后一直无事可做,成天就和一些药商朋友们混在一起,郑筱萸就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直没有干涉她收钱的事情。

儿子郑海榕回国之后也是无事可做,也跟着这些药商。他拿的那么多钱钱,郑筱萸明明知道的,也是不想过问。

而后来,随着私欲的膨胀,特别是郑筱萸独揽了药品注册大权之后,他更加肆无忌惮,从幕后直接跳到了台前,亲自受贿。

给郑筱萸送钱也是有讲究的,几万十几万一起送,郑筱萸不一定会收,但要是以礼金的形式,送五千送一万,效果就会好很多。

虽然这样收礼比较麻烦,但是无论是行贿者还是郑筱萸都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春节、中秋节这种节日,就成了郑筱萸受贿的高峰期。

就为了给郑筱萸送这些钱,公司负责人每年过节前都要亲自送到北京,起初也就是5000,后来到一万,慢慢发展到2万,可见郑筱萸的胆子也是慢慢练大了。

郑筱萸的腐败带动了手下秘书的腐败,而他的倒台也和秘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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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的秘书曹文庄在结束了秘书生涯之后担任了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的要职,很快,他掌握了全国药品审批文号的大权,每年有上万种新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曹文庄就成了很多药企特别关注的对象。

他的张狂让和境外一些企业损失惨重,一家境外药企首先站出来,以确凿的证据在境外媒体上揭露了向中国国家药监局官员行贿20万欧元的丑闻。

曹文庄被“双规”之后口风很紧,经过办案人员长期攻坚,他终于交代了郑筱萸的腐败问题。

在郑筱萸被捕两年之前,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他在2005年“两会”期间义正言辞地说:药监局对药品的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有人能提出问题,对当事人肯定不是一般的批评这么简单,而是会严肃处理。

他当时内心是存有侥幸心理的,怎么都不会想到2年之后被严肃处理的竟然会是自己。

郑筱萸闭着眼睛审批新药,骗取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加上在案发之前,爆出了“齐二药”事件,“欣弗”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而郑筱萸还简简单单认为自己只是“渎职”而已。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做出了一审判决:郑筱萸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贪官们大多会在伏法之后写下悔过书,也时常在媒体上被转载。

但这其中有多少演戏的成分,其实大家心知肚明,有一阵子还出现过连悔过书都有互相抄袭的丑闻。

不过郑筱萸的悔过书是很真实的,这个曾经被人们捧得高高在上,现在又要步入刑场的贪官,写下人生最后一纸信,句句都是真实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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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在法庭上头脑很清楚,在回答检察官的询问之时,他辩解说:“他们都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他送钱的目的既是为了感谢我对他们的支持,也是希望我今后继续关照他的企业。”

作为一个高级干部,为自己定下的底线如此之低,也是令人汗颜。

他在悔过书之中说,他当上了国家的部级官员,人生应该是很成功的,而且随着官做得越来越大,给父母和家族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荣誉,郑氏家族都因为他而觉得光宗耀祖。

由此可见,郑筱萸当官,最原始的动力并非是想要服务于民,而是将这个当做了光宗耀祖的资本,将自己的利益和家族利益视为第一位的郑筱萸,是不可能在这个职位上做到为老百姓尽心尽力的。

相比其他官员一直在忏悔信之中说什么要“改过自新”,说什么要为了早日出狱好好做人,郑筱萸就显得很直白,他说:“即便是天天做梦,都没想到我是这样的结局。我是部级官员,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啊!”他的理由是之前他所知道的那些渎职的贪官,大多都仅仅是“辞职了事”。

他举了例子,说“彩虹桥垮塌事件”之后,县长被判了死刑,但县长属于基层官员,郑筱萸觉得和自己这样的部级官员没法比。

郑筱萸不服,觉得自己罪不该死:“舆论却是一片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

整篇悔过书,郑筱萸对于自己的“贪”并没有太多的悔悟,只是悔恨自己走了“从政”这条路,并说下辈子绝对不从政。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郑筱萸被捕之后可能早就已经衡量过,比他贪污多的人都没有被判死刑,他又是一个“大官儿”,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判个死刑。

他想得太过简单,人们注意到,在判决书之中除了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之外,还有一句: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这就是国家对于郑筱萸案的定性,国家重视的是“民生问题”,他偏偏触碰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底线,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因为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已经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下场,但人民群众的信任要如何去修复和还原?

判处郑筱萸死刑,并非简单的对贪官“杀一儆百”,而是不管是谁,只要是侵害了人民的利益,让人民利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就要遭到国法的严惩。

郑筱萸悔过书的最后一行字写着: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到报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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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面对死亡的时候本能是恐惧的,他甚至开始害怕鬼魂的世界,生怕自己死后还要继续接受地狱的审判和惩治。

如果他在刚刚上任的时候就抱着这种畏惧之心,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又怎会落得这种境地。

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这一天距离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职务退休不到三年。

和很多贪官一样,他抱着退休前大捞一把的决心,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在退休之后以为依旧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落得一个这样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