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案件涉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新城派出所办理盗窃案件过程中,查扣七辆被盗车辆,目前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该案无主财物发布认领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6个月内,请上述财物权利人持合法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等至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滑县公安局将依法上缴国库。

请失主或知情群众见此公告与新城派出所联系。

联系人:

朱警官 18737269761

杨警官 18738277096

附:被盗物品图片

滑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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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滑县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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