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一网友咨询:土地纠纷
我是菏泽市郓城县程屯镇张屯行政村人,我于2006年有村委会第六生产队,分到六亩地,已种植19年,但今年四月份镇管区和村委会,要收回承包出去,我村人均2亩地,我八口人,实际上就种了10亩地,我不多种地,也不欠村里钱,请领导给我主持公道,把口粮田给我留下。谢谢领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郓城县程屯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张屯村自2002年以后出生的村民均未分得土地,您名下现有十亩土地(不包括您所述的被收回的6亩土地),家中有五口人符合分地条件,与您反映村内人均两亩地一致。关于您反映的生产队分配给您的6亩土地,经核实,目前6亩土地正处于诉讼状态,请您耐心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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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领导留言板
小编披星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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