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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向交巡警举报称:一辆号牌为渝A09****的公交车在白岩路红光小学公交站越实线超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也为行车安全埋下隐患,希望交巡警查处。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交巡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
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被举报车辆行驶方向只有一条公交车专用道,当时有两辆公交车依次进入公交站,当前车正在上下乘客时,位于后面的渝A09****公交车突然越过双实线进入对向车道超越前车后驶回原车道,给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造成了影响。
经查,该公交车驾驶人姓吴,吴某某承认了当日的交通违法事实。据吴某某陈述,当时前面的公交车一直在上下乘客,而自己的车不需要上下乘客,吴某某觉得太难等,便一脚油门越过实线穿插到前面去了。
吴某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同时,交巡警还将对吴某某所属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严格落实公交客运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
超车可以
但违法超车不可取
公交车作为城市的重要公共交通工具
不仅是城市交通文明的代表
公交车驾驶人
更肩负着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责任
应该时刻做到守法驾驶、文明行车
为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作出表率
交巡警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行车秩序,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交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公交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分心驾驶、开“霸王”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交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平台也持续开放,鼓励广大市民对公交车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电话:023-58243000
邮箱:2729396838@QQ.COM
举报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关于公交车的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逆行的;
3、违法掉头的;
4、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5、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行经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9、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
举报要求
举报平台接受实名提供的违法线索或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原始资料,视频、图片能清晰反映的机动车特征、交通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违法车辆所在地理位置环境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线索、违法行为应当自发生之时不超过48小时,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审核处理。对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违法视频、图片的拍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使用手持设备拍摄以及实施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支持上传行车记录仪等车载视频摄录设备所拍摄的违法视频。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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