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公证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审批周期多久?

答:您好!经与相关部门了解,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时不满80周岁的需提供其父母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配偶的干部或职工档案(调取档案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4、被继承人结婚证、户口簿(包括所有婚姻记录)

5、继承人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包括职工档案中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表)

6、房证(无抵押,无行政限制)、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沈河区大西路187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3楼42、44号窗口;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期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