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售卖假药比缺斤少两更可怕。近日山西假药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缺斤少两顶多少吃少喝,然而假药却关乎生命,若吃坏身体,后果不堪设想!药店竟卖假药,真是丧尽天良,利欲熏心!

幸好,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保障了百姓的生命安全。据央广网报道,5月27日,山西晋中和顺县百草堂药店将“染色冰豆”当“酸枣仁”售卖一事,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药店被停业整顿。

博主揭药店售假遭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抢手机,店家试图碰瓷讹诈,警察质疑打假权,谁来护正义?

事件源于博主“山西铁头”发布的视频,他在山西晋中和顺县百草堂药店购买酸枣仁时,发现店家售卖染色冰豆。博主想请药师解释,但药师不在。博主拿出真酸枣仁对比,确认店家卖的是染色冰豆。

店家不仅无解释和弥补,反而质疑博主:你有证件吗?你来找事的吧!并辱骂、攻击博主,限制其人身自由,试图碰瓷讹诈。店家还在警察面前抢博主手机销毁视频证据!这一系列操作,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家正规药店,反倒更像黑店。

更不可思议的是,警察到场后,首先不是处理药店售假问题,而是质问博主:你怎么个人来打假?你没有资格!

这一操作让人费解。博主是否有资格打假并非警察的职责,处理药店售假才是重点。药店卖假药不处理,反质疑博主打假资格,这样的执法者真的配穿这身制服吗?你到底是为人民还是为商家?质疑打假资格,谁来维护正义?

个人打假需要持证上岗吗?难道个人打假真需要办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这表明个人有权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包括打假。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赋予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向生产者、销售者查询、申诉的权利。个人打假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依法行使这些权利。

大家别担心,当前是鼓励和支持个人或组织对损害消费者行为进行监督的。换言之,个人有监督、举报权利,包括打假。博主作为个人和消费者,他的做法合理合法!

个人打假有时确实很危险。不管是鬼秤的博主,还是这次药店的博主。这位“山西铁头”博主确实很勇敢,敢孤身闯黑店!

有人特地查看了这位博主主页,但已经看不到百草堂的视频。

许多网友在其他视频下留言,问26号发布的点赞超过10万的山西和顺视频为何消失了?有知情网友表示是被药店投诉后下架的。

山西铁头博主随后解释:视频被药店恶意举报下架。看来这个药店的“公关”能力不小,遇到问题就立马处理。

网友对此也感到疑惑,为什么药店要拿冰豆当酸枣仁卖呢?

网上一查才发现,市面上拿冰豆冒充酸枣仁的情况很普遍!冰豆应为兵豆,是常见的酸枣仁造假材料。真正的酸枣仁一般售价五六百元以上,而兵豆冒充的酸枣仁只卖几十到一两百元。这就能理解为何兵豆被用来冒充酸枣仁了。

可是,作为消费者我想问,两者药效能一样吗?吃下去对身体没有危害吗?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药店怎么如此胆大包天?

在这次山西药店打假事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问:正规药店售卖中药材,药师不在店内,此事合规合法吗?

二问:药店限制人身自由,关门不让出并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不用追责吗?

三问:药店人员企图碰撞博主挑起争斗进行讹诈,需要问责吗?

四问:警察到场后不解决售假问题,反而维护商家,未履行职责此事怎么算?

以上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央广网更是犀利发声:主管部门不尽职,打假就成了“打脸”。

打假博主受欢迎和追捧,难道不是因为相关部门不作为吗?有证的不好好干这个活,市场乱象丛生,没人出头打假,难道老百姓要默不作声?

前有鬼秤事件余温未散,现又出现药店售假,到底是无良商家没良心,还是市场监督力度不够,或相关执法人员不作为。

老百姓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这些,希望早日还市场一个清净。也希望通过此事能震慑不法商家,做生意请带上良心;相关执法部门也请做好本职工作,对得起你的身份和职责!

幸亏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相信很快会有结果!让我们静待后续调查结果。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