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泰州市住建局作出苏泰住建罚决﹝2024﹞20-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泰州市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济川路、梅兰路雨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投标过程中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处以罚款4.07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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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贾德顺,住所:泰州市海陵区智堡三期北侧院墙后。(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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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13:56:43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