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津县多个乡镇发布了今年最新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东李镇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以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乡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乡村困难群体、大龄人员等充分就业,有效增收。按照夏津县人社局安排部署,现面向东李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工作内容及待遇

1.招聘人数:东李镇人民政府,共计50人

2.管理模式:“县乡村审定、镇村监管、机构协管”的管理机制。

3.工作内容:参与东李镇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4.工资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二、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条件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无业可扶的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热爱祖国,有公益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就业意愿,责任心强,具有适应岗位的基本劳动能力。乡村公益性岗位与其他类似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和已经就业人员不能重叠。

7.非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

8.非乡镇(街道)备案的“两委”干部;非村(社区)两委干部直系亲属。

9.非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和在职人员。

10.未在企业就业,无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11.不得为村两委或其他政府、事业单位的雇工。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乡村公益岗位聘用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发布招募公益岗位信息,公布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核:街道人社所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4.民主评议:村(社区)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5.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统一进行公示。

6.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东李镇各村、社区,咨询电话:0534-3519107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李镇政府人社所负责解释。

夏津县东李镇政府

2024年5月28日

白马湖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白马湖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白马湖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数量及要求:共计50人(其中包含特色公岗30人)。各村根据村内特色或需求,可围绕“椹产业推广员”“助残服务员”“河道管护员”“社区就业协理员”“护学安全员”“津治理服务员”“关爱老幼帮扶员”“乡村治理协管员”“幸福食堂保障员”等开发特色岗位。

(三)管理模式:“县镇村审定、镇村监管、机构协管”的管理机制。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意愿和相应的劳动能力。

(二)招聘对象需在18-65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6.登记失业 16—24 岁青年(失业满6个月以上)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两个孩子均在18周岁以下)

(三)符合以上情况但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

2.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4.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后因注册营业执照或公司退出的;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

7.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四)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国企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需填写《夏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备案信息表》进行备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白马湖镇各村村委会

(三)报名方式:有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村委会提出报名申请,各村审查和拍照留存相关证件照片,并登记报名人员联系方式。

(四)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民主评议:村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需组织岗前培训,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按月发放,统一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马湖镇人社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34-3578679

白马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夏津县渡口驿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 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夏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渡口驿乡实际情况,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原则,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50人。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意愿和相应的劳动能力等条件;

(三)招聘对象需要不低于18周岁和不超过65周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无业可扶的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

6.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失业满6个月以上);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四)符合以上情况但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任职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

2.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

7.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渡口驿乡各村村委会

(三)报名方式:有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村委会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夏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份。

(四)乡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民主评议:村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批备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乡人社所对各村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批备案。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政府统一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534-3579017 0534-3579107

渡口驿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夏津县田庄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 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夏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工作计划安排,结合田庄乡实际情况,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村容保洁岗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原则,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 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50人。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意愿和相应的劳动能力等条件;

(四)招聘对象需要不低于18周岁和不超过65周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

6.登记失业 16—24 岁青年 ;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五)符合以上情况但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

2.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4.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退出的;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

7.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

(二)报名地点:田庄乡各村村委会

(三)报名方式:有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村委会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夏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份。

(四)乡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民主评议:村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批备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乡人社所对各村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批备案。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政府统一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534-3521029 0534-3523207

夏津县田庄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夏津县宋楼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 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夏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宋楼镇实际情况,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村容保洁岗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原则,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93人。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意愿和相应的劳动能力等条件;

(四)招聘对象需要不低于18周岁和不超过65周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6.登记失业 16—24 岁青年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五)符合以上情况但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

2.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4.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退出的;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

7.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宋楼镇各村村委会

(三)报名方式:有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村委会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夏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份。

(四)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民主评议:村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批备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镇人社所对各村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批备案。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政府统一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534-3581107

宋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新盛店镇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以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乡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乡村困难群体、大龄人员等充分就业,有效增收。按照夏津县人社局安排部署,现面向新盛店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工作内容及待遇

1.招聘人数:新盛店镇人民政府,共计70人

2. 管理模式:“县乡村审定、镇村监管、机构协管”的管理机制。

3. 工作内容:参与新盛店镇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4.工资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二、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条件

1.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无业可扶的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

5.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 热爱祖国,有公益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就业意愿,责任心强,具有适应岗位的基本劳动能力。乡村公益性岗位与其他类似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和已经就业人员不能重叠。

7. 非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

8. 非乡镇(街道)备案的“两委”干部。

9. 非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和在职人员。

10.未在企业就业,无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11.不得为村两委或其他政府、事业单位的雇工。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乡村公益岗位聘用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发布招募公益岗位信息,公布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核:街道人社所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4.民主评议:村(社区)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5.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统一进行公示。

6.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新盛店镇各村委员会,咨询电话:0534-3549280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盛店镇政府人社所负责解释。

夏津县新盛店镇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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