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成功,万家模仿”已成为商家获得消费者青睐的重要手段。近几年,同名网红奶茶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一时之间,真假奶茶让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近日,东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益禾堂”商标引起的知识产权案件。

基本案情

河源某奶茶店加盟了“桔荣益禾堂”,在其经营期间,店铺招牌和饮品封口处突出使用“益禾堂”字样以及相关图案商标,遭到“益禾堂”权利人起诉索赔。经审查,“桔荣益禾堂”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被告店铺使用的标识是突出使用“益禾堂”三字,而弱化缩小“桔荣”二字。法院经审理认为,第23148222号“”、第39487742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店铺招牌和柜台装潢使用了“益禾堂”标识,在杯子封口膜及杯身等明显位置使用“益禾堂”字样并使用了“”图案,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混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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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鉴于原告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与被告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原告未举证有关商标许可使用费,综合考虑案涉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对原告品牌的负面影响,被告奶茶店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持续时间较短的情况,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情况,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超过部分,不予支持。综上,东源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400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市场上存在部分不法经营打着知名品牌的旗号进行招商,侥幸注册了与正牌近似的商标,利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时间差牟利,在没有权利基础的情况下,授权加盟商使用相关侵权标识,搭便车获取非法利益。部分经营者因缺乏分辨能力,既交了加盟费又惹了官司。在此提醒经营者们,在开店选择加盟时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加盟商,防止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假冒加盟授权。

来源:河源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