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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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宋霖利用担任正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扩大矿区范围手续、获取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4万余元;宋霖在担任正安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超越职权处理公务,致使国家经济损失1.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宋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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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霖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黔西南中院

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