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位北京市消费者向

《中国消费者报》

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遮雨防水设施不齐全

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

小蚂蚁充电、享充云

铁塔充电、智慧易充等多个品牌的

充电桩均是露天安装

绿充、河马充电

点点畅行、全来电等品牌

涉嫌违反多项相关规范要求

铁塔充电智慧易充等充电桩

防雨措施堪忧

“能不能协调一下给充电桩装个棚子” “电动自行车充电期间不能淋雨,应该修个棚子” ……

近日

记者在北京一社区居民微信群中

看到不少居民

有修建充电桩雨棚的诉求

北京市消费者林女士向记者反映,5月19日,她使用小区里的小蚂蚁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当天有雷电和暴雨蓝色预警,因为该充电桩是露天安装,她担心雨中充电会产生安全隐患,于是还没充满就主动结束了充电服务。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已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要求“交流充电桩未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应具备遮雨措施,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内的可充分利用场所的遮雨措施。应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认防雨设施齐全”。

5月19日晚,记者冒雨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探访了10余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看到几乎所有点位都有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但多个点位未修建雨棚。例如:

位于某农贸市场库房门口的享充云充电桩、韩庄子二里7号楼东侧的铁塔充电桩、造甲村永乐文化产业园院内的智慧易充充电桩均未修建车棚,唯一的遮雨措施是为插孔安装的“遮雨帽檐”

铁塔充电充电桩上正在雨中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杜科/摄

位于丰台区欧尚充电站河马充电桩、新华街七里小区的驴充充充电桩、丰台街道北大街12号楼西侧的全来电充电桩、丰台区怡锦园1号楼电站的闪开来电充电桩虽然修建了雨棚,但防雨措施并不充分,当有风袭来时,雨水仍会淋到充电器或插座上。

记者探访中遇到不少

在露天充电桩充电的居民赶来断电

一位正在拔充电器的消费者对记者表示

“下雨天充电,总会担心出现短路等危险,常常没充满就不敢继续充了。”

绿充、河马充电等

涉嫌违反北京市地方标准

《规范》还明确要求,“电费和服务费单价应公开透明。收费明细应至少包含充电单价、充电量、电费金额、服务费单价、服务计费量、服务费金额和收费总金额等”。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资料图片

然而

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体验了

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

发现

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智慧易充、乾润科技、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全来电、驴闪充、点点畅行、闪开来电、驴充充13个品牌的收费明细中均未显示具体充电量

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享充云、驴闪充、智慧易充、河马充电、乐充派、点点畅行9个品牌的收费明细中未显示充电单价、服务费单价、电费金额、服务费金额等

此外,《规范》在“结算服务”中明确“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为用户提供获取发票的渠道”。记者在上述14个充电桩品牌的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中尝试开发票,但在智慧易充、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点点畅行、铁塔充电、闪开来电等品牌的订单页面中未找到开发票的入口。值得注意的是,在铁塔充电在线客服的“常见问题”页面上竟然有“我操你们祖宗”的不文明语言。“在线客服页面反映的是企业文化和服务态度,难道页面内容无人维护么?”一位北京巿民质疑道。

铁塔充电在线客服页面显示的不文明问题。资料图片

小蚂蚁充电、绿充、乾润科技、驴闪充等品牌的开发票方法隐藏在《用户协议》中,可以在充电平台的“首页”—“个人中心”—“充电订单”充电订单列表右上角点击【开发票】功能,但实际的订单页面并无此功能驴充充微信小程序的订单页面显示“仅支持近三个月内的充电订单开具发票”。

全来电参与标准制定

却违反标准要求

《规范》在“告知与引导”中明确提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公示的24小时服务电话应有人值守,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但记者调查发现,车充安点点畅行全来电闪开来电等电话热线的工作时间均不符合规定要求。

《规范》的“服务管理要求”中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的公示内容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但记者实地探访时看到,一些小区里的全来电充电桩点位并未依照图例公示和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全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是《规范》的起草单位之一,该公司是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的关联企业,但其却涉嫌违反多项目相关规范要求

专家观点
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须多方面重点监管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遇恶劣天气导致损坏,若经营者未安装适当防护设施,责任可能由生产、安装或运营方承担;若消费者充电不当,则需自负责任。若充电过程中经营者未响应或未及时补救,造成损失扩大,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芦云分析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如果商家未提供明显的开具发票的路径,那么消费者就需要联系客服,这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消费者付费购买充电服务,收费明细中未显示充电量等具体数据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芦云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涉及个人财产安全和公共区域安全,应从产品质量、安全防护、规范收费等多方面进行全过程、常态化重点监管,保证消费者安全放心地使用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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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杜科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