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互动社交、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92亿,19岁及以下网民规模占比18.5%,未成年网民近2亿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势在必行。
发布会现场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5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收案数量、案件特征、审结结果等进行分析,针对其中反映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对家长、学校、相关市场主体等提出具体建议。
三年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近六百件
南都记者现场了解到,2021年6月至今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97件,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07件,占比68.2%;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75件,占比12.6%;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5件,占比19.2%。
具体来看,近年来此类案件数量增长显著,未成年人上网活动日益频繁活跃。2021年受理涉未案件为50件,2022年受理123件,2023年受理189件,2024年1月至5月受理涉未案件为245件。
那么,上述案件反映出哪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
《白皮书》显示,一是网络信息内容良莠不齐,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件反映,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管理仍有不足,例如未成年人模式中的“专属内容池”内容不够丰富。部分未成年人因长期接触负面信息产生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例如,未成年人在情绪低落时接触到消极厌世内容,长期受到影响陷入抑郁。
二是网络欺凌发生频率上升,网络暴力惩治面临挑战。网络欺凌实施者多为未成年人,通常起源于线下校园欺凌,部分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逃避监护人、学校的视线范围,扩大欺凌范围和程度。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则多源于成年人间的冲突争议。此外,部分案件中,网络欺凌还存在演化为网络暴力的倾向,言论发酵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受较为严重的侵害。
三是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信息泄露引发安全风险。部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不足,无法有效保护其个人信息,易陷入网络诈骗等陷阱;部分家长“以爱之名”随意晒出孩子的个人信息;有的成年人为报复他人随意曝光他人未成年人子女个人信息等。
四是网络沉迷问题仍需高度重视,预防和干预措施仍有待提升。一方面,部分家长并未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情况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及时的干预限制;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比如实名认证流于形式,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后即拒绝提供任何其他功能服务等。
五是非理性消费亟待管理,低龄高额特点突出。网络消费引发的案件中,未成年人8岁以下的占比11%,8至16岁占比77.3%,16岁以上占比11.7%,最小的当事人仅为4岁;游戏充值类案件的最高标的额是64万余元,打赏类案件的最高标的额是310万,充值打赏类纠纷的平均标的额是8万余元。
家长、学校、相关市场主体如何共同发力?
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空间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通过分析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从监护人、学校、相关市场主体等角度针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和法治意识不足,网络素养亟待提升。从未成年人对网络的认识来看,部分未成年人网络风险意识薄弱,对互联网上的信息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肆意发表言论,实施侵权行为。从使用目的来看,网络沉迷问题较为突出,未成年人的自制力不足。
从监护人角度来看,其教育引导缺失问题突出,监护义务履行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家长对未成年人缺乏有效陪伴和沟通,使得未成年人沉溺网络,向虚拟世界寻求感情寄托。另一方面,部分家长未能足够重视未成年人的用网安全,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没有做到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
再者,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不够,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有待加强。目前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多以讲座、主题活动等方式开展,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多元,难以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用网能力。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有待加强,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在校内产生的矛盾,需加强疏导和教育,避免校内矛盾升级为网络纠纷。
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落实也不可忽视,未成年人专项保护机制有待完善。目前相关市场主体在涉未成年人身份验证、技术措施、内容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漏洞。比如,部分市场主体设置的身份验证模式较为简单,未成年人可轻易绕过实名认证系统。部分市场主体采取的技术手段有限、人工审查不足,未能有效筛查、拦截、过滤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内容信息不够丰富、生动,缺乏吸引力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白皮书》建议从多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从家长层面看,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抓实家庭监管。广大家长要主动学习网络知识,积极提高个人网络素养,管理好智能终端设备及个人网络账户;以身作则,指导未成年人用好上网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等,为未成年人示范正确的网络使用行为;加强亲子陪伴,减少未成年人对网络的精神依赖;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进行必要的预防干预。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规范未成年人网络行为。包括开展有效的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升教师的网络素养,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等。
相关市场则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首先,加强对未成年人用户账号的识别、管理,优化未成年人实名认证的技术措施,提高规避防沉迷技术的门槛;其次,强化平台内容审核和区分机制,严禁推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再者,还应丰富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内容建设,畅通纠纷处理通道,推进涉未成年人纠纷的高效解决。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汇聚各方合力。《白皮书》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坚持社会共治,网信部门、教育部门、妇女联合会等各相关部门应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形成强大合力。与此同时,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包括广大网民、内容创作者、新闻媒体等。
采写:南都记者 樊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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