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30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行使“21中海04”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告,中海企业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即2024年7月12日,行使赎回选择权。中海企业决定行使“21中海04”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进行赎回。

赎回条件方面,中海企业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这意味着投资者将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全额兑付。

兑付日将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相同,即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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