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

欺诈骗保不得行

群防合力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我家亲戚是个体户,我给钱他代缴职工养老保险费行不行?

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参保人“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因与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相关待遇是无法享受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今年家属已经办理年审,现在去世未注销户口,继续领退休金行不行?

不行!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瞒报、谎报死亡信息,骗取、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照规定责令有关人员退还。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违规多领或多发待遇,或涉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参保人死亡事实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还有半年的失业金没领完,现在重新就业了,继续领行不行?

不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故意隐瞒事实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家属在家摔倒骨折,我是公司法人,为家属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待遇行不行?

不行!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是靠山,基金安全是保障。一直以来,社保经办机构严厉打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江海区社保局加强与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联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及时核对参保人参保领待资格,堵塞风险漏洞。同时,加强司法追偿,通过法律手段向有关人员追回违规领取待遇,确保“颗粒归仓”。

在此,提醒各位参保人、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欺诈骗保,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广大参保人发现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人社部门反映,电话:12366、12345。

来源:江海区社保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注【江海 高新发布】

读懂高新 关注江海

新闻资讯 一手掌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