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上午九点,因为规划需要,武汉地铁工程项目组推倒了李女士家的房子,此前因为不满于补偿协议,李女士还把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法院。

起因是江汉区的政府请来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判断李女士的房子价格为1508万元,但是李女士却表示自己的房子价值三千万元以上。

李女士

相差一倍的价格让李女士心生不快,这才与江汉区政府打起了官司,可官司还没结束,那边法院却同意了江汉区政府提出的“先拆迁后诉讼”的请求。

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好奇,先拆迁后赔款?相差一倍的价格,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

矛盾的源头

2013年10月2日,江汉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将李女士的一套287平的房子纳入了征收范围内。

商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香江新村某七层建筑的一楼,不久前李女士刚刚与银行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将商铺租给了建设银行当作营业点。

李女士的商铺

银行每年支付给李女士六十三万元,靠着这点租金,李女士一家一直过着比较惬意的生活。

他们不仅将儿子送往国外读书,还给在乡下的父母盖了一套别墅,甚至李女士的弟弟也享受着这套房子的红利,开了一家公司。

都说“一铺养三代”,在李女士看来,那是一点都没错。

2001年时,李女士和丈夫吴先生看中了江汉区繁华地段的一间一楼商铺,前前后后总共花费了110万元才将这间铺子买了下来。

李女士还指望着这套房子给儿子娶媳妇、给自己养老,可没想到,仅仅过了十二年,全家人的“经济来源”就要被拆除,对李女士来说可真是“晴天霹雳”了。

正是因为李女士的房子地段好,银行才决定在此建设营业点,可现在房子马上就要拆迁了,银行知道后,便不再履行合同,搬到了附近的商铺里。

如此一来,李女士自然就得不到每年六十三万元的租金了,这可急坏了李女士一家人,于公来说,修地铁能够极大地方便市民出行,这当然是件好事。

但是于私来说,如果房子被拆迁了,工薪阶级的李女士和吴先生就负担不起儿子的留学费用了,那么这套房子为什么非要拆迁不可呢?

对此,武汉地铁六号线的项目负责人表示,他们经过多次规划之后发现,李女士所在的香江新村处于1号风亭的位置,是地铁的出入口和通风口。

况且综合来看,这是最便捷最省钱的办法,所以李女士的房子必须拆迁。

考虑到这是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李女士表示,自己身为市民,理应积极地配合、积极地支持政府工作,李女士只希望政府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对李女士来说,她的房子本身就处在繁华地区,估价不低,如今又被划入了政府的拆迁范围内,价值自然该水涨船高。

可没想到,政府的报价却让她大失所望,拆迁赔偿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赔偿费总额为1508万元”,李女士有些诧异地表示:“这个报价是哪来的?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早在拿到拆迁合同之前,李女士就曾四处拜访过其他商铺,相邻马路上的一层商铺,价格已经升到了10万块钱每平米,并且早早地就卖空了。

记者调查得知,这个商铺与李女士的房屋相距不到一公里,出门就是地铁站。

李女士据此认为,该商铺与自己商铺的地理位置不相上下,既然该商铺能卖到10万块钱每平米的高价,那么自己商铺的价格理应与其相当才对。

况且她家的商铺足足有287平米,房屋本身有两千六百万价值,再带上装修费和租金的损失,李女士觉得赔偿款最少也得在三千万以上。

一个是赔偿合同上的1508万,一个是李女士调查后得出的3000万,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其实江汉区政府早在制定赔偿款之前,就曾请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分析过李女士所在楼盘的价值。

评估机构表示,李女士商铺所在的这栋楼总共有三家底商和94户住宅,为了最大可能的保护群众的利益,他们还挨家挨户进行评估测量。

特别是李女士的那套商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业门面的使用权是四十年,考虑到李女士的商铺已经使用了十五年,所以评估机构就专门按照二十五年,每年六十万的租金得出了补偿款。

这么一解释,李女士就明白了,原来评估机构并不是按照市场成交价得出的赔偿款,而是根据商铺租金收益核算出的总额。

虽然清楚了报价差距的来源,但李女士却依旧不甘心,她觉得房子一旦拆迁,那么一家老小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

除此之外,李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心中还有个疑问,为什么评估机构不能按照市场给予赔偿款?这就得说说法律规定的评估机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