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际流程部 秦子伟

一、基本介绍

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专利审查形式、申请途径、授权周期、保护期限及申请所需资料等详见下表:

二、客体要求

韩国审查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以下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扰乱公共秩序和优良民俗的发明;

·有可能伤害公众卫生安全的发明;

·自然法则本身;

·单纯的发现;

·背离自然法则;

·未利用自然法则;

·技能(根据个人能力而获得的,例如,乐器演奏能力、手指抓球的方法和投球的方法等);

·单纯的信息提示;

·美术创作;

·计算机程序语言本身、计算机程序本身;

·不能获得重复且相同的效果的发明;

·未完成的发明;

·医疗行为;

·不能用于工业的发明(只能用于个人、实验或学术);

·明显无法实现的发明。

三、申请流程

下图详细为大家介绍了韩国专利整体的审查流程,有任何问题需咨询可随时联系我司。

高沃是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旗下包含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的基础申请和维权诉讼等事宜。目前是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会员(AIPPI)、国际商标协会会员(INTA)、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CIPS)。当前“高沃”与亚洲、欧洲、美洲等168个国家的多家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伙伴关系。

下图为各类型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具体带大家了解各类型的审查流程

简言之,韩国专利制度的的实行与中国专利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多大的差距,但是在具体的专利布局及专利问题解决中,需要进行合理的有效的判断及处理,如果您在韩国的专利申请存在一定的问题,可随时咨询我司——高沃,一所AAAAA级专利代理机构,随时为您保驾护航。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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