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

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面对突发情况应变和处置能力不足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也将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近日

河南洛阳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

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案例回顾

2021年10月4日,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萧先生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小萧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且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夏女士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萧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

因事故发生时小萧未成年,共享电动车在使用时有保险服务,故以小萧的父母、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保险公司为被告,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110余万元。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

因其轻便、简单易学等特点

受到不少学生的青睐

然而

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

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4年5月10日,陕西澄城县。早上5:48分许,14岁的中学生小张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去上学,途中他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还闯红灯过路口,结果一头撞上停在斑马线旁边的一辆小汽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张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小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闯红灯,负主要责任;小汽车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2年3月4日,未成年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未满16周岁)在路上行驶时,因操作不当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乘员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调解王某及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

案例三

2022年7月1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大货车途经路口右转时,将一辆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撞倒。

被撞电动自行车上坐着4名少年,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发生让人痛心惋惜

以生命为代价的惨痛教训

也警醒着我们所有家长

务必要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

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和教育

看好自家车辆

保管好车钥匙

莫让未达骑行标准的未成年人

骑电动自行车以及自行车上路

严防此类交通事故发生!

规范驾驶,平安出行

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

下面这些知识

家长快和孩子一起来学习!

够龄才骑行

法律对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上路的年龄具有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行遵守交规

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并排,不聊天,不随意越线变道,更不要呈“S形”骑行;

骑行时要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车。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骑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请家长孩子们务必将

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守法文明出行

本文来源于安全工作与管理、法治时报、山东高法、交规研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