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看了 《八百万种死法》 就喜欢“纽约犯罪风景的吟游诗人”劳伦斯•布洛克的调调,陆续找他的书来看,如 《屠宰场之舞》 《小城》 (点击蓝字可跳转)……

纽约之于布洛克,正如洛杉矶之于钱德勒,城市才是他们笔下的主角。

硬汉派小说由雷蒙德•钱德勒开始,不以情节跌宕、复杂推理取胜,迷人之处在于“人”,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的情景。

马修不为钱接单,也不因委托人说停就停,“查案子就像一只追着骨头的狗”。案件不乏血腥恐怖,他查案寻求答案,试图理解凶手为何而杀、受害者为何而死。

马修侦探”系列从1976年写到2005年,《繁花将尽》是马修的谢幕之作。但马修系列是否就此结束?布洛克说不知道,“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有什么想法,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值得写成一本书。”

在小说中,马修和布洛克一样生于1938年。布洛克让小说人物和现实一样老去,“他已经年近七十,尽管身体还很健康,但要出去冒险犯难还是有点嫌老了”。于是,《繁花将尽》就像一首哀伤的离别诗,很多情绪在书中涌动。

《繁花将尽》采取双线叙事,凶手和马修成为并行的主线。凶手残忍又狠毒、聪明又变态,是马修遇到的最厉害的对手,而马修已经很老了。岁月不饶人的“哀伤”和杀人狂的“变态”形成两种强烈感觉,弥漫整部小说。

“哀伤”

“哀伤”

马修这个“硬汉侦探”经历了太多生死,他内心藏了太多东西。

自从流弹误杀了小女孩,他没法原谅自己,从警局辞职,离异、独居、酗酒,与妓女厮混,和街头混混为友。他起初沉迷波本威士忌,戒酒后滴酒不沾。

看着主角马修从年轻气盛到老而弥坚,就像看慢慢流逝的风景,有沧桑,也有余韵。

还好,马修没有孤独终身,他和伊莱恩结婚了。伊莱恩以前做皮肉生意,买房子用来出租,后来开店卖艺术品。她眼光很好,有生意头脑。马修和伊莱恩洞穿世情、看透彼此,他们是合适的一对。

马修在纽约到处游走,认识朋友,见证城市的变化。他不拿牌照,是随心接单的私人侦探,穿梭在纽约大街小巷,与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交谈,寻找案件的每一块可能的拼图。

他常去的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早就换了老板。那个酒吧曾经是他的客厅和办公室,他在那里见客户、吃饭,未戒酒之前天天喝酒。不少老朋友去世了,他在酒吧里想起和他们的情景,就像面对一屋子鬼魂。

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此时,马修六十多岁了,他也几乎退休了。

没有正式退休,因为也没必要,可是我不会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电话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么样的条件,我通常都会找个理由推掉。这样几次下来,大家就不会再打电话找我,我也无所谓。

丹尼以前是马修当警察时的线人,马修不当警察后,依旧和丹尼保持来往。丹尼有白化病,后来又得了癌症,更加追求及时行乐。

不过这个病让他明白了自己终有一死,而他的回应方式非常有趣:他制作了一份名单,列出所有他认识的死去的人,从他小时候被车子撞死的那个同学开始。等到我那夜离开他那桌时,我努力不要让自己在心里也列出这么一份名单。
现在,几年过去,我们两个人的名单都更长了。

马修和伊莱恩有一番对话让人戳心。

“如果我失去你,”我说,“我就真的不想再继续生活了。”
“别说这种话。”
“我不是说我会自杀,只是不想再活下去了。到了某个年纪,人生就变得很残忍,你老是去参加别人的葬礼,等着哪天轮到自己。你的身体和心智都开始衰退,最多只能期望身心能力同时报废。如果有你陪着我,我就能应付得了这一切,可是没有你,哦,我就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了。”

“9•11”事件发生后,布洛克写了《小城》,大概只有布洛克才够胆把纽约叫小城吧?在《繁花将尽》里,伊莱恩多了个习惯,她经常从他们的公寓窗前眺望像缺了两颗门牙的世贸遗址。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还是之后。”

“变态”

“变态”

这个神秘的凶手到最后都没名字,指纹也没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他第一次开始杀人,只是一种金钱与权力两者兼得的手段。他以为自己想要的是金钱和权力,而杀人只是为得到这两样而偶尔用得上的一种技术。发现杀人并不困扰他没有让他感到意外,这一点多少也预料得到,但他没想到的是杀人行为所带来的愉快和满足、带来的兴奋和成就感,是什么都比不上的。

他杀人后栽赃给无辜的人,就像玩一场很好玩的游戏。他栽赃给弗吉尼亚州的阿普尔怀特:阿普尔怀特被控虐杀三名男孩,面对压倒性证据阿普尔怀特坚称自己无辜,被捕五年后被判死刑。

我已经回绝了媒体的要求,我不想接受采访,不想要什么说话的机会,我没有故事可说,唯一想说的就是我是无辜的,我活在一个噩梦中,而这种故事没有人想听。

凶手精心布局,享受看猎物的反应。他假装是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家阿尼•伯丁森博士,以研究为名去狱中探望阿普尔怀特,观看行刑。

凶手到处作案,他虐杀了伊莱恩最好的朋友莫妮卡。伊莱恩和马修去认人,验尸官警告说尸体的样子不会好看,伊莱恩坚持要看,她很伤心。

“我最好的朋友,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讲话,没有一天不讲,现在我要找谁说话呢?真不公平,我已经老得不可能再交一个最好的朋友了。”

负责莫妮卡案件的警察萨斯曼非常年轻,他说凶手是行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而且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现场”。

伊莱恩后来回想她见过凶手,插在莫妮卡心脏的青铜色古董拆信刀就是她卖给凶手的。伊莱恩回想当时的情景毛骨悚然,她说那人看她的样子很可怕。

“他想杀我,”她说,“当时有那么一会儿,他好像在考虑着什么,我从他眼中看得出来。我当时以为,你知道,他是在考虑不买了,但其实他手里拿着那把拆信刀,是在考虑要向我刺来。”

伊莱恩非常害怕,她觉得凶手来买拆信刀就是为了近距离看她。马修让她暂时闭店,留在家不要外出。

在我看来,这家伙是最邪恶的组合,活像书报上写的那种杀人狂,而且思绪缜密敏锐。你不会妄想他会做出什么蠢事,也不必期待他的行为合乎逻辑。他就像得了狂犬病的狐狸,你只能期望他乱跑冲到车子前被撞死。

马修东奔西跑找线索,他终于醒悟,凶手用过的所有名字缩写都是AB,如亚伯•贝克,阿尼•伯丁森,阿登•布里尔,亚当•布莱特,奥布利•比亚兹莱……

警察翻查案件,缩写是AB的男子有不少命案,警察之前没有联系起来。AB就像他的注册商标,为他的“作品”签名。

AB很有耐性和技巧,他喜欢用刀。他兴之所至,居然在拥挤的地铁随机杀人:纽约下班高峰期,地铁上的人挤得水泄不通。他无声无息地把刀插进紧挨他的一个女人的心脏,周围没有人发现,直到到站后人潮散去,女人突然倒下,他早已安然脱身。

那些自称或一般所谓的专家,那些犯罪学家和心理学家和新闻记者认为,我们这些为乐趣而杀人的是被迫的,基本上是自己完全无法控制的强迫性行为。无疑地,去相信一个人“必须”杀人,而非他就是“喜爱”杀人,是比较能让人心安的。

AB和马修的最后对决让人揪心,马修几乎死去。警察依旧查不到AB的真实身份,但AB的死可以澄清全国各地一大堆案子。

“天知道他杀了多少人,”萨斯曼说,“我们从他的笔记本电脑里面查到一大堆,可这台电脑他才用了一两年。除掉他这种人,对刑事司法体系不算什么大胜,但从大众健康的角度衡量,就是有性命攸关的重要性了。你杀了他,就好像是发明了癌症的解药。”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布洛克集中精力写马修系列。他刚开始写,觉得马修应该长生不老(就像他写的雅贼系列,伯尼永远35岁);1982年,布洛克写完《八百万种死法》,“一度觉得写完了”,后来又写下去。这次,布洛克还会不会让年迈的马修继续破案呢?

当初,马修酗酒,他放不下太多往事,“酒能让一切停止运转。”如今,他滴酒不沾,和伊莱恩结婚了,拥有一段稳定温馨的家庭关系。这个让人牵肠挂肚的“无牌私家侦探”终于有了美满结局,布洛克总算“手下留情”。

我喜欢小说的结尾。

我们常会站在朝南的窗边,凝视着远方。我不确定伊莱恩看到什么,甚至也不确定我自己想看到什么。或许我们是在眺望过往,或望向未来。或者,我有时想着,我们是在眺望着不确定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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