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政务网留言反映自家小区物业费问题:主要涉及青特小镇和融创澜山壹号这两个小区。其中官方提到了至关重要的几条: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20%;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10%;……快看你家小区符合吗?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一、......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融创澜山壹号收费建筑面积超过15万,就算他们是五级物业服务标准,那么物业费也不能超过2.52元/平方米*月,但现在我们小区是按照3.02元/㎡*月,不符合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 请政府领导给督促下,什么时候执行新价格 2024-05-23

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 答复: 市民您好!

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关于来信反映物业费降价问题,依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第一条,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规模确定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20%;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10%;

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对此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下调物业费,并将超上浮标准收取的物业费自2024年2月1日起计算退还给业主或顺延至后期物业费中。感谢来信。

青特小镇物业费将下调以及退费

我们是城阳区城阳街道青特小镇F区业主,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及《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为五级,基准价为2.52元/m2,收费面积8万平以内的最高上浮不超过20%,8~15万平最高上浮不超过10%,15万平以上的不的上浮,根据上述文件,我们小区收费面积在8~15万平之间,物业费最高上浮不超过10%,然而物业一直按照最高的上浮20%(3.02元/m2)收取物业费,经各种渠道投诉反馈上级主管部门,一直未有落实,居然最终转到社区居委会来协调处理,物业以未收到城阳发改委关于上述两个通知为由,拒绝调整物业费。

请问上述两个文件通知下达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为何物业公司至今未收到通知?是物业撒谎还是城阳发改委确实未落实通知精神?并且通知明确要求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新规,原(青发改(2019)057号)及其延续文件同时废止。为何至今仍未落实?并且反复投诉,居然仍未落实执行!? 在经济下行的今天,居民收入下降,房贷车贷压力巨大,政府体恤民情,根据实际重新指定的收费标准,理应得到执行落实!不能成了一纸空文!!!? ?另外新通知文件对星级服务标准做了详细的规范要求,业主以何种方式参与星级评定,是主管部门评定,还是物业自主评定,还是业主来评定,评定的渠道是什么?

5月31日,官方发布红头文件:

详细说明了物业费收费标准:

快看你家符合吗?

对此,你家小区符合降费条件吗?欢迎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