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毕业,刚刚实习几天,大好年华却得在监狱里度过,人生毁了,前途毁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一个实习大学生被判刑?

事件叙述

时间回到2023年12月30日,济南历城一工地上,突然发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600多万。

出事以后,很快就出来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监理发现隐患后下发了停工通知书,由项目实习质量员王念璞签收。签收后总包项目主管商议让分包公司停工整改,耿某签字的停工令,实习生却因为个人原因没有送达到合分包单位,这才导致现场未停工,发生了事故,造成三名施工人员死亡。

调查认定,因为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管理混乱,监工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只有三人被判刑,而且还有一个只是实习生,其他负责人均被罚款。

事故的原因是沟槽支护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挖掘机多次碾压沟槽违规堆放的土方、违规拆除支护钢支撑,现场人员冒险进入沟槽内作业,沟槽南侧土方坍塌导致支护钢板发生位移将作业人员挤压致死。

事后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5人被问责处理。

路旭英:施工技术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历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念璞:四工区项目部项目质量员(实习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历城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良法: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作为项目部主要领导的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们,竟然仅仅被罚款年收入的30%作为处罚。

判罚引争议,网友纷纷为实习生鸣冤。

连夜签书面通知,连夜找个替罪羊,这实习生一天工资都没拿,就要负主要责任,还真是可着实习生坑啊。

出事前一天晚上的停工通知,30日早上就出事了,停工通知也来不及传达啊?

一个实习生,哪有什么签字的权利,拿一个被使唤的人顶罪,以后还有哪个土木系的实习生敢来?

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得是项目经理这种有点权力的啊?让一个实习生背锅,简直不能更冤了。

大领导批评教育、罚款,负刑事责任推出来个实习生背锅,出事就找替罪羊已成惯例。

实习生就是实习生,是不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的,你看,业内人士都知道是咋回事了,但是就是这么判罚处理的,还能怎样?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现场监理,这些人都该负刑事责任。

如今只是把实习生推出来顶罪,明眼人都知道咋回事,但是就是得按照写好的剧本判刑,除了为实习生喊冤,我们又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