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中质量就是生命,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十分严格。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只有验收合格质量的工程才能够交付使用。

网友咨询:

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

谢蹊沐律师解答: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的,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各种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谢蹊沐律师补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谢蹊沐律师:

重庆首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法律事务、诉讼等,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疑难执行案件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