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锡滨市监处罚﹝2024﹞0010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江苏崇一阳酒业有限公司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及其从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处罚款20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江苏
违法事实:当事人所销售的散装白酒是四川省崇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7vol浓香型白酒。四川省崇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崇阳酒业”)为酒类食品生产企业,住所:崇州市崇阳街道小罗村10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551018451526,是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另一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四川金盆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在营销模式上,当事人与其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王映红拥有股权并任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成立较早的公司-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一品江山”)进行业务合作,两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营销宣讲人员大部分重合,当事人对外也宣称为江苏无锡崇阳太湖酒庄,四川一品江山对外也宣称为四川崇阳酒庄、崇阳酒庄总部。澎湃新闻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真探来了”视频中的背景公司即为四川一品江山。江苏崇一阳、四川一品江山与四川金盆地集团、四川崇阳酒业之间为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四川崇阳酒业、四川金盆地集团向江苏崇一阳、四川一品江山供应酒,江苏崇一阳、四川一品江山统一以“一品江山”的销售品牌推广四川崇阳酒业、四川金盆地集团生产的“崇阳”牌原浆白酒、及“一品江山”、“金盆地”牌浓香型白酒。 2024年1月17日上午,当事人的销售人员陈效飞在温特莱酒店一楼的紫荆厅对前来旅游的消费者共51人通过讲课方式,推销散装白酒(种酒),被澎湃新闻暗访拍摄。根据澎湃新闻在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真探来了”视频所反映的情况,当事人宣传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9点: 1.“半免费康养旅游,规划45家,去年开放2家,目前准备10家养老基地”; 2.“种酒满5年后,可官方代售,收取5手续费”; 3.“认购公司原始股,8000股/坛,16000股/2坛,32000股/3坛”; 4.“上市后股票增值获利,股价至少升10倍”; 5.“对标茅台五粮液等上市公司,与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等大量知名酒企有战略合作”; 6.“2020年8月开业至今,种酒突破5万坛”; 7.“通过种酒,公司市值突破103亿元”; 8.“种酒满5年,挥发量少,至少16000-22000,满8年,26000-29000,每坛赚万八千”; 9.“2013年,一老人购买99坛,赠送1坛,共100坛,购买价格30万不到,2021年,100坛卖给山西汾酒集团,销售价140万”。 以上宣传中,除了2023年确实落实了前往广东惠州、云南石林2处旅游目的地的半免费旅游;四川一品江山于2021年在微信小程序上开设了“一品江山老酒商城”,其中专门设了“老酒交易客户寄售区”对种酒满5年的消费者提供代售服务外,第3、4、7、8点,我局已移送滨湖区金融管理部门处理。 第5、6、9点,经本局核查确认为虚构内容。但对2024年1月17日以前,当事人的销售人员是否作了类似的虚假宣传,我局经调查,未能发现类似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 另外, 2024年1月17日听陈效飞讲课的51名消费者中有11人共购买了17坛散装白酒,其中5人全款购买了7坛酒,销售额5.6万元;其余6人预定10坛酒,其中1人未交意向金,5人交了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意向金,目前未交全款的已有3人退订。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于2024年3月二次组织销售人员培训,要求所有销售人员的PPT要统一,严禁虚假宣传,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承诺依法经营,确保不再发生虚假宣传情况。
江苏崇一阳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3日,法定代表人王映红,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檀溪1号7号楼。(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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