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德城区2家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及《德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德城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开展了稽核检查,检查德州市聚瀚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九店、德州市聚瀚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三十店存在将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充值到会员钱包的行为,违反《德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现按协议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30天(2024年6月3日—7月2日),整改期间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暂停医保刷卡业务。中止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医保服务协议。

现将相关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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