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看多了,早已麻木,早已见怪不怪,毕竟来这世上走一遭,就差没见过鬼了。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真的让我非常气愤。
这个新闻是官方对济南坍塌事故的事故的调查报告回应。
很多人不知道前因后果,简单来说就是2023年12月30日济南出的一起安全施工,死亡3人,直接损失600万元。
案件起因也很简单,给排水项目沟槽开挖,支护不到位,施工班组取下钢支撑,挖机堆土导致基坑土方坍塌,挤压支护钢板,将槽内三人挤压致死,是一起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按理说,当地政府出动了专门的事故调查组,给了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原因下结论,并且官网也转发了这个调查报告,这件事似乎没什么问题,起码是程序正义。
但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就是明明分析了一大堆真正事故原因,其中包括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管理混乱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因素,
结果在通报最后专门中指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是一个实习生因为“个人原因”,没能及时在晚上给工地下达停工通知,导致了第二天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于是这个实习生现在已经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是,真的拿广大人民群众都当外宾吗?
工地上啥样,别人不知道,我作为一个前土木工程专业的人,在工地待过三个月的人,我可太清楚了。
实习生在平时项目部出去聚餐他都上不了桌,结果出了事让他顶锅!你要是工地评个奖回来,看有没有实习生的份?
工地上停工是不会靠纸质的停工令传达,真的情况紧急,项目部领导电话早就把现场施工人员打爆了,你敢说个不字?
工程一旦确定停工就会最快的方式通知到施工单位,文件后面补都来得及(干过工地的都知道),而不会有所有人等一张纸才能停工这种事。
调查报告中,说了事故前一天下午就已经下达了暂停施工的要求,
如果项目部如果在停工的前一晚就就已经通知到位了,按常理不可能还要等第二天再去现场通知,因为到了第二天,工人已经上工的情况下,是要给人算工资的。
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有急迫情况需要紧急停工的,根本就轮不到什么实习生去送文件。
监理,安全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在做什么?
微信,电话,电子邮件为什么不用?
都21世纪了,哪怕放在古代也有飞鸽传书吧。
合着人命关天的事情,最后把所有的原因归于一个纸质的文件没送到?
我想问问事故调查的相关负责人,你们的良心都不会痛吗?

当日晚,到底是有多晚?个人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
也不用长篇大论的分析,就看官方的调查报告。
我就想问问,这个毁掉一个23岁年轻实习生人生前途的“当日晚”,到底是有“多晚”,不方便公布给公众知晓吗?
所谓的由于王某璞的“个人原因”,到底是多么无法启齿的原因,在重要责任判断中,也无法明说?

到底是谁的责任?
看官方的通报,一共抓3人,1个实习生,1个施工队伍的技术员,1个是工头。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甲方负责人一分没动,而理论上这几个才是工地上法律上的责任人。
安全这么大的事就让一个实习人员担责了?安全就这么儿戏么?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个是跑不掉的,别说是施工时候出了问题,理论上交付多年后出了质量问题,项目经理也跑不了。
但我就奇了怪了,这个较大安全事故居然没有项目部领导班子进去,一般事故可能不用进去,但是死3人怎么也得进去一个项目部副职才对,我不信现在这些项目部领导履职情况这么到位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官方的报告其实已经说了事故的直接原因,这些网上都可以查证到,
再来看看官方公布的施工作业调查情况,请看我框出来的时间点和调查报告。
从12月19号起,这个项目现场相关的所有人就知道了施工方没有按设计施工,支护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参建的各方在事故发生十多天前,就已经知道施工方存在违规施工,使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了,而并不是非得等到29日的《工程停工令》才知道。
为什么施工队头这么铁,一而再,再而三地罔顾安全隐患?
这么看,施工方好像是罪魁祸首?
但凡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知道,甲方是爸爸啊。
你一个小小的施工队,这么牛气,不但擅自更改设计,还顶着安全风险违规施工?还拒不整改?
甲方如果不给你确认工程量,你上哪结钱去?谁又会和钱过不去啊?
所以如果没有甲方的默许,我觉得没有其他原因来解释施工方的头铁。
所以事故的责任方我觉得很清晰,违规操作,谁安排违规,谁违反设计操作,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实习生和施工队,还不是听上面的人安排而已。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分析,但是比我更聪明的专家们却视而不见。
穷人家的孩子,就该这样被欺负吗?
我觉得此时最应该站出来发声的是那些土木专业强校的专家教授们,本来这几年土木院校的生源就大幅下降,就连同济去年都没招够人,分数线一落千丈。
现在没几天就要高考了,出了这么档子事情,宣传效果不要太好。
毕竟,现在学土木当个实习生都要变成高危行业了,同时也奉劝各位在工地上干活的年轻土木牛马们,一定要懂得明哲保身,不要领导让你签什么字就签,不然你到时候背多大的锅都不知道。
23岁,最多刚毕业一年,这么年轻就涉嫌刑事案,人生才刚开始就宣告结束了。
说到底,这还是各方博弈后的结果,除了群众,各方应该都满意的结果了。
实习生就算不满意,应该也说不出来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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