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人民医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治死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现在这次更为奇葩,一尸两命!

案件复盘。

案件复盘。

5月31日,该医院再次爆出炸裂新闻:一大学生孕妇被医院当做肾病治死了,这可真是一桩奇葩医疗事故。

据媒体报道,2024年2月7日,患者庞某某因为体型比较胖(其实她原本清瘦的,是怀孕的结果),身体不适,被初步诊断为“水肿三天”,入住邓州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很快,病情加重,2月12日先后转院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治疗,但为时已晚,庞某某于2月20日死于抢救室。

此后,庞某某家属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医院拒不承认自己误诊,强硬表示医院没有过错。

家属自然不能接受,要求邓州市人民医院提交相关医疗鉴定材料,但医院直到5月9日未能提供,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于是家属也无法走法律程序。

事发快四个月,事情仍未解决,庞某某的尸体还在殡仪馆里存放着。

直到5月31日,家属联系了媒体,媒体曝光了“怀胎7月女大学生被当肾病医治后身亡”一事,这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邓州市卫健委终于重视起来,强势介入,督促医院快速妥善处理,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医院也取得家属谅解,此事终于告一段落。

如果媒体不报道,医院主管部门不介入,这场事故不知道何时才能给个说法。

很明显,医院存在严重误诊、漏诊和错诊的情况,表现非常不职业,漠视病人和生命,哪里还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宗旨?

即便庞某某未能有效说明病情情况,医院难道连对方怀孕都看不出来吗?肾病都能检查出来,怀孕查不出来?匪夷所思。

庞某某的父亲曾对媒体说:“怀孕的丽丽被误诊成肾病,误治、误用大量激素治疗,还进行肾穿刺手术,最后导致失去生命,即便女儿隐瞒了怀孕的实情,难道医院检查不出来吗?”

面对医疗事故,医院反复推卸责任,企图把过错推给死者,欺负老实巴交的家属,更显得可恶可耻。

这样的医院,已经违背了办院的初衷!该重罚!该大力整顿!

问题是,这不是邓州市人民医院第一次误诊害人。

上一次治死人。

上一次治死人。

2019年3月,邓州30岁少妇朱某因心口疼痛到邓州市人民医院治疗,26小时后离奇死在了医院。

朱某15日入院治疗,被接诊的胡医生诊断为腹痛待查,在经过验血、验尿等一系列常规检查后,仍未查明原因,于是,在未查明病因的情况下,胡医生开始用止痛、治胃痉挛的药物对朱某进行诊疗。

陪同患者来医院的弟媳都觉得极可能是心脏问题,因为患者呼吸不畅,然而,她多次找胡医生反映,后者只是用手电筒照了照患者嘴巴,轻描淡写地说:无妨,这么年轻不会有心脏病,心脏病一般发病于50岁后。

这是专业医生说的话吗?死于心脏病突发的年轻人还少吗?看过体育比赛吗?足球赛中时常会有年轻运动员的猝死案例。

如此草率和业余的医生真是匪夷所思,而且毫无责任心!

可想而知,医院耽误了救治,还因为输液加重了病情,家属要求专家会诊和转院都被他拒绝。

胡医生是着急下班,果然,胡医生当晚8点正常下班,换成了另外一个医生。

另外一个医生又要重新了解一遍情况,一般也不会推翻前面医生的诊断,也没有足够重视,当晚(16日)朱某就陷入了昏迷,最终抢救无效于17日死亡。

事后一个月,朱某家属找到医院讨要说法。

这家牛气哄哄的医院照旧是说,医院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拒不赔偿。后来松口说,最多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两万元的丧葬费。

双方在律师的介入下多次协商,因为赔偿金额较大而迟迟未能达成和解,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较大社会舆论。

最后,还是在邓州市卫健委领导的指示和处理下,医院做出了让步,赔偿了家属35万元,事情这才解决。

第三宗案例没有死人,可比治死人更可悲。

第三宗案例没有死人,可比治死人更可悲。

2019年10月10日,邓州一位市民因雨天路滑摔倒,导致手臂摔伤划破。

家属将其送到邓州市人民医院北区普外科后,被告知去六楼骨科,到了骨科,又被告知去九楼。

到了九楼,护士又让他们去住院部一楼。一个小小的缝合手术需要住院吗?病人于是又回去了普外科,结果医护人员说医院业务细分了,要去六楼骨科。

结果又去了六楼,值班李医生却说他治不了,让他们去几公里外的人民医院南区,患者家属拨打南区值班电话,结果无人接听,家属只好又问北区的李医生,后者很不耐烦,说你想找谁就找谁。最后,愣是没看成病。

最后,这位家属愤而在《人民网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留言,投诉了邓州市人民医院。

市委书记或者市委办有关部门叫人专门调查了此事,并给予回复。

可以想见,邓州市人民医院一定会被市领导批评,但是真的有用吗?能治本吗?

骨子里的散漫、懈怠、不专业等思想问题岂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好的?看来是积弊已久,他们会在医术和服务上痛下狠手,大刀阔斧地改革和提升吗?

事不过三,然而,四年多过去了,邓州人民医院显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铸成大错,误诊并将病人治死,而这次丢掉性命的是一个女大学生庞某某,而且是孕妇,一尸两命!

庞某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是老实巴交的底层人士,想必也比较好说话,所以,今天一天时间就和医院达成了和解,但赔偿金额没有对外公布。

邓州市人民医院果真是“错了再改,改了再犯,千锤百炼”,五年不到,两条活生生的年轻生命就这么没了,还有一个未出生的胎儿。

这是媒体报道出来的,还有那些没有报道的呢?以及想要报道但被及时捂住的呢?

这样的医院有什么脸面叫人民医院?有什么资格吃公家的粮、赚老百姓的钱?干脆关闭算了。

邓州市人民医院现为三级综合医院 ,这是一种级别比较高的医院,三级医院里面分为甲乙丙等级别,三甲医院也就是三级甲等医院,是三级医院里面等级最高的一种。

该医院占地面积372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职工1375名,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00张,固定资产3.8亿元。服务周边城市乡镇300多万居民。

邓州是县级市,能有这样的大医院,是相当不错的,也应该好好珍惜、好好治病看病才对。然而,却恃宠而骄,以为坐拥这么大的诊疗量,就可以脸难看了?就可以忽视病人生命了?!

如此资质和大型的医院,频频出现严重的医疗事故,绝非是偶然或者个例,是该好好整顿了,起码不能让老百姓进了医院没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