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6月3日消息,昔阳县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昔阳县秋树沟棚户区改造天泉嘉和花园一期项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被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罚款3万元(30000)。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2022年12月24日昔阳县秋树沟棚户区改造天泉嘉和花园一期项目工程的操作,昔阳县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昔阳县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昔阳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构成了擅自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工程的违规行为。对此,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出了罚款3万元(30000)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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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