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云城区某企业未履行多件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云浮中院执行局初步判断该企业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将其移送至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开展企业破产前端服务工作。

这是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设立后收到的第一个案件。今年5月29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浮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机制备忘录》,并在云浮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邀请云浮地区破产管理人或律师代表,为注册地在云浮的困境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咨询、企业状况识别、程序指引等服务。目前,云浮地区四家入册破产管理人委派律师组成服务中心首批工作人员。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是指对当事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案件,及本院立案、审判与执行过程中初步判断企业具备破产条件的案件在申请云浮中院破产立案前,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将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云浮市破产审判服务新机制,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云浮中院将依托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机制,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救治危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功能,推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民三庭

编排、一审:谭丝慧

二审:柯丽莹

三审:郑锦绣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