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懂车帝原创 曹浩

[懂车帝原创 产品] 日前,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24年7月1日后,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按照最新技术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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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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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公告指出,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基于WLTC型式认证,取消NEDC型式认证。基于WLTC型式认证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标准不变,依旧根据座椅数量、整备质量进行区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对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新公告当中主要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实验的燃料消耗量以及电量消耗模式实验的电能消耗量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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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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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新标准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实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2510公斤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60%;整备质量2510公斤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6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公斤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

作为参考,现行标准当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

新标准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同等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比值:整备质量2510公斤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25%;整备质量2510公斤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30%。

作为参考,现行标准当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按整车整备质量(m,公斤)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m≤1600时,Y≤0.0078×m+3.8;m>1600时,Y≤0.0048×m+8.60。

新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同时废止。2024年7月1日前企业完成申请的,相关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和2022年2号公告规定执行。2024年7月1日后,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

新《目录》自第六十五批开始。新《目录》公告后,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录》同时废止,原《目录》中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可申请列入新《目录》。

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