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发布2则警情通报:
2024年5月,曹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一条高考有偿替考的网络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曹某行政处罚。
2024年5月,王某某在互联网平台以发布一条高考代考帖子的形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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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山公安-微博、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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