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并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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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普陀新闻网

http://ptnews.zjol.com.cn/

其中,普陀新闻网为发布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03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6月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04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普陀东港海印路426号区融媒体中心大楼9楼9015室),咨询电话:0580-3805575。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陀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两张。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被核实有不符合条件的,自动丧失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取消招聘计划。

05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实操两个环节。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多于5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五名进入实操;报考符合条件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并进入实操考试。考试成绩由笔试和实操考试按比例组成,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实操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总成绩合格分的不予聘用。

(一)考试内容

1、全媒体记者: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全媒体新闻采访写作等相关业务知识。

(2)实操:根据命制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篇新闻稿和一篇新媒体图文稿。

2、视频采编: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视频采编相关业务知识。

(2)实操:根据命制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个短视频的策划、拍摄和剪辑制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06

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操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二)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07

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在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替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08

其他

(一)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80-301185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265828。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805575。

09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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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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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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