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7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统称为《实施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旨在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内容,体现了监管机构“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细则》特别对高频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交易收费安排和重点监控等,以促进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健康发展,降低其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并从程序化交易报告、差异化收费、交易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差异化的管理要求。例如,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以及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提高交易成本,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此外,《实施细则》还要求证券公司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的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