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并自6月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从内容上看,《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这七章具体为总则、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监督检查及附则。

其中关于高频交易管理,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标准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将被认定为高频交易。

北交所将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而关于交易行为管理,根据《实施细则》,北交所将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

此外,北交所将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主体,北交所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据北交所介绍,近年来,为落实《证券法》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2023年9月,北交所发布了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建立起北交所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此次,为推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北交所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研究形成《实施细则》。

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北交所透露,将根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差异化收费制度,修订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14日,北交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