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放生者的心态其实特别单纯,他们真的认为想积累功德,就去商贩手里买动物,然后把动物放生就算完成任务,鱼最好买,所以经常能看到有人往水里投放各种各样的东西:小金鱼、小乌龟、甚至还有很多外来入侵物种,或直接或间接对当地的生态链造成伤害。

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且将一些鱼类列入禁止放生名单中,但总有人为了“功德”无所不用其极,例如这位江苏女子。2020年12月中旬,常州市长荡湖管理委员会陆续接到了好几起群众举报,称湖面出现了大量的死鱼尸体。

接到举报后,长荡湖管理委员会立刻联系渔政监督大队共同前往现场查看,惊讶的发现,确有大量死鱼浮在水面上,且明显非长荡湖常见鱼种,而是一种名为革胡子鲶的外来物种,随即渔政部门展开了调查,很快锁定了放生者。

经查,为了祈福,给家人积累功德,这名江苏女子斥资16.67万元,从鱼贩子手里购买了大量鲶鱼和黑鱼,并在12月中旬以车为计量单位拉到湖边放生,总共放生鲶鱼高达2.5万斤,导致没过多久,湖面上就漂起大量鱼尸,为了不影响湖中生态环境,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大量人手,耗时10天才完成打捞,死亡鲶鱼竟达到2万余斤。

事实上,革胡子鲶是个别名,真正的名字是埃及塘鲺,是一种生命力十分顽强的鱼种,因生长速度快、肉质肥嫩曾被广泛饲养,但这种鱼也有个致命的缺陷,因其原产自热带地区,所以不耐低温,只要温度达到7度以下就会死亡,而长荡湖冬天一般维持在零度以下,所以被“放生”的革胡子鲶就这样走向了陌路。

南京市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此案,这是全国第一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不幸的是,绝大多数放生的革胡子鲶很快就死亡了,虽然存活下来的是少数,但就是这些存活下来的革胡子鲶,后续也极有可能对长荡湖的生态安全造成严重伤害,但幸运的是,放生时间是在冬天,死亡导致的生态破坏和渔政部门的及时处理,使生态破坏的情况仍旧在可控范围内。

专家评估后认为,仍旧存活的革胡子鲶会对本土鱼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约合人民币3.5万元左右,在庭审现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博士对于外来物种的危害性做了系统性的阐述,法院判处该女子和鱼贩共同承担损失,其中包括生态损失费用、服务功能损失、专家评估费用和惩罚性赔偿,合计5.8万元。

这件事情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放生变成杀生,不知该女子会作何感想,当然,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愚蠢的放生不是纳福而是折福,但是放了不该生活在这里的鲶鱼进入这里,万一挤压了其他鱼的生存空间,岂不是犯了杀生的业障。

总而言之,很多入侵物种因为自身繁殖能力强、对环境适应性强,又在当地缺少天敌,因此会挤压本土物种生存空间,严重者甚至会毁坏当地环境,笔者建议,与其靠花钱买虚无缥缈的功德,让放生的物种犯下杀生的过错,不如把这份钱花在如何精进个人的专业知识,寻找合理方法解决自身问题上,这样既能避免犯法,又能真的帮助到一些需要帮助的小动物,可谓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