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大理市水务局与大理市瑞宝新型墙体材料厂签订了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协议双方
协议赔偿权利人为大理市水务局,赔偿义务人为大理市瑞宝新型墙体材料厂。
协议赔偿事由
大理市瑞宝新型墙体材料厂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区域外违法倾倒渣土30822.9立方米,占地5308.37平方米,导致渣土堆存区域部分地表和植被遭受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加剧该区域的水土流失风险。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部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要求,经系列核查、多轮磋商,最终协议明确由大理市瑞宝新型墙体材料厂承担恢复治理,恢复治理总投资158337.25元,治理期限为2个月,即2024年8月6日前完成,植被恢复管理期限为1年。
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签订是大理市内水土保持领域首例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议的签订有效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对于抓实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大理市水务局 何杜娟 陆志)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文明城市建设我知道
问: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大理市是不是全国文明城市?
大理市还不是全国文明城市,目前正在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本轮的创建周期是2021-2024(2023年对测评体系进行创新改进,所以2023年没有表彰,延期到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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