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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高中生张志超被判强奸杀人,整整坐了15年牢后,却又被改判无罪释放。

刚进监狱时,他还是一名备战高考的学子,可出狱时已经而立之年了,最终获得了国家332万元的赔偿金。

可16岁的男孩,当年为何被判有罪?15年后又何以重获自由了呢?

被定罪的少年

2015年2月11号,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的学生,因放寒假都已离校。而学校的宿管大叔李贞梅却还在学校值班着,常年在学校工作的李贞梅知道学生放寒假前,喜欢将积攒的垃圾放在走廊里。

所以,他就趁着过年学校没人的时候,前来将垃圾收拾一下,顺便打扫一下卫生。

尤其是每层楼的厕所,都需要清扫一下。当天李贞梅拿着钥匙,一楼一楼的扫着,可偏偏扫到三楼的时候,钥匙打不开厕所门。

无奈之下,李贞梅就拿来了工具钳子和扳手,将门给破开了。谁知,他发现了在厕所角落里,躺着一具腐败发臭的尸体。

李贞梅赶紧报了警,到了现场之后,警方进行了调查,很快就查到了这名学生名叫顾芸,是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20班的学生。

从顾芸父母口中得知,原来顾芸早在一个月前,也就是1月10日那天就已经失踪了。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顾芸父母发动亲朋好友到处找女儿,始终没有找到,却不曾想最终被告知女儿已经死了一个月。

花季少女被害案件,瞬间像是炸弹一般引起了学校、社会的轰动。大家都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凶手破案。

在层层的压力下,警方抓紧时间进行调查,得知顾芸最后出现的那天是周一,她和好朋友王齐莺在六点十五分,因升国旗就各自分开回到了自己的班级。

可自那之后,王齐莺就再也没有见过顾芸了。

后来警方鉴定结果显示,顾芸是死于他杀的,真正的死因是颈部被施加暴力,最终导致了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亡时间就是在一个月之前,与失踪时间相吻合。

就在顾芸尸体被发现第二天,警方通过调查,将目标锁定在了张志超的身上。那天还在家中的张志超,莫名其妙被上门的警方给带走了。

临走之前,张志超还看了一眼里家的钟表,正好是下午一点。从那时离开家后,张志超整整15年的时间,就再也没回家过。

与此同时,被警方带走的还有张志超的好朋友王广超。

被带走的第二天,张志超与王广超就纷纷“认罪”。张志超以涉嫌强奸罪、杀人罪被刑事拘留,而王广超则是以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

那么警方在短短两天时间里,究竟调查出了怎样的真相呢?

在同学眼中,张志超是高一24班的班长,他很认真负责。而母亲眼中的张志超,也是个好孩子,是不可能会犯事的。

可即便如此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还是被正式逮捕了。

所谓的证据

山东高考生因强奸杀人罪含冤入狱,可15年后却又被改判无罪释放,原来当年他竟是被刑讯逼供的,最终还获得了332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当时负责调查的临沭县警方在相关文书中,详细讲述了案件的经过。案发现场洗漱间的隔壁,就是顾芸班里男生的宿舍,现场调查中,发现男寝的墙上有被血喷溅的痕迹,而且靠南窗的床也被移动过。

因此警方推测,发现顾芸尸体的洗漱间或许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凶手应该是杀完人之后才将尸体给搬运到了洗漱间。

令警方确定张志超嫌疑的关键,是因为他们找到了所谓的人证。案发当天,顾芸的男同学,也就是住在洗漱间隔壁男寝的王某,与同学杨某都因病请假。

在大家都升国旗的时候,他们俩人就在寝室待着。谁知,1月10日六点二十三分左右,二人在寝室听见了一声女生的叫声,说着:“你要干什么?”

好奇心作祟,王某最先跑了出去,然后就发现了张志超和王广超,因为认识的缘故,他们就聊了几句。

也就是说,因为王某这个人证,那时的警方在并没有掌握更多相关证据,也没有调查清楚,隔壁男寝墙上的血迹究竟是谁的,就将“认罪”的张志超给定了罪,并宣告破案。

就这样,一个15岁少年的命运被强奸犯、杀人犯的名声给压垮了。

张志超在监狱里开始过着每天相同的生活,起床、吃饭、劳动、看电视等等,这些日复一日的生活,就像是游戏一般,每天都重复着毫无生机。

而张志超的母亲,是最为痛苦的,她看着自己尚且年轻的儿子,在监狱里虚度着光阴,但不明白的一点是,为何儿子要认罪呢?

同样,看着母亲那日渐憔悴的脸庞,花白的头发。张志超心痛不已,在过了五年的牢狱生活后,他终于吐露了真相:“妈,我是被逼供的,你帮我找律师吧!”

终于听见儿子说出了这句话,张志超母亲便开始了帮儿子找律师、翻案的艰难之路。

原来,当年案件之所以调查的这么潦草,其实就是张志超被逼供了,在被电棒狠狠恶打的威逼下,在整晚整晚的夜审中,张志超承受不了压力,才认下了自己没有犯过的罪。

同样被逼供的还有王广超,他也是屈打成招,成为了包庇张志超犯罪的人。

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呢?张志超母亲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愿意给儿子辩护的李律师。

经过律师对当年案件调查情况的再度分析,他们发现了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这些证据其实并不能证明张志超的犯罪事实。

比如,张志超表示自己在案发当天,根本没有去过三楼的洗漱间。虽然他因为帮跑操的同学拿衣服回了二楼的班级,没有参加跑操,可升国旗的时候张志超是在的。

同时,张志超是看见王某了,不过是在二楼拐角处正巧碰到了王某,只是简单打了声招呼。

与王某一同出寝室的杨某也表示,自己当时看见王某跟俩男生聊天,但是不是张志超就不能确定了!

可若是张志超的话,应该会很确信这一点,因为张志超当时的身材很肥硕,形象特征很明显,不会认不出来的。

所以,就单单从警方认定的两个人证,王某、杨某的证词来看,就缺乏更有力的证据。

申诉之路

山东高考生被刑讯逼供,无奈认下强奸杀人罪,含冤坐牢15年,最后被改判无罪释放,还获得了332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在申诉之路上,张志超母亲经历了想象不到的困难。

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以无证据证明张志超受到刑讯逼供为由,驳回了张志超母亲的申诉。2014年,临沂市检察院以原判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由,驳回了张志超母亲的抗诉申请。

2015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2016年4月,山东省检察院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三个月,七月复查再次延期。

一次次的被驳回,一次次的不放弃,张志超母亲也是非常坚强。在此期间,因律师的帮助,他们找到了更多疑点、事实不清的地方。

尤其在庭审笔录上边,记录的是张志超在当天六点二十分时,因于洗漱间看见了顾芸,所以起了色心,恰好周围又没有人,便开始对顾芸动手动脚。

可奈何顾芸反抗激烈,张志超就用随身带着的铅笔刀,将顾芸威逼到了洗漱间,最后用捂嘴、掐脖子的手段进行了强奸了她,最终将其掐死,然后抛尸在厕所内。

在离开的时候,张志成又因为遇见了王广超,所以将自己犯罪的事情告知了他,并要求保密。

可这些内容,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人证王某说是在六点二十三分的时候,听到了女生的尖叫,然后在两分钟的时间里就跑出了寝室外,遇到了张志超。

可短短三四分钟的时间,张志超要如何完成强奸、杀人、移尸这些行为,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而且在当年警方调查中,就有张志超四名同学的证言,是完全可以证实张志超,当时没有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

因为临沭县二中要在六点十五分升国旗,而张志超作为班长是在场的,那四名同学都可以作证,就连张志超当时站在哪里都可以说出出来。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时警方并没有在受害人身上,提取到张志超的毛发、精斑、脱落细胞等生物痕迹,那么张志超强奸一事就更是空口无凭了。

终于,在众多自相矛盾的证据下,2019年12月5日,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志超案件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

直到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

蒙受了15年冤屈,被刑讯逼供的张志超,终于沉冤得雪了。

可重新步入社会的他,虽然年龄增长了,心理年纪似乎还停留在15岁那年。面对现在快节奏的社会,张志超只能用时间来慢慢恢复正常生活。

同时,张志超自己、母亲还有郁郁而终的父亲以及其他家人,因为冤案蹉跎了岁月,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他也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拿到了332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据可靠信息,当年涉及对张志超刑讯逼供的检察系统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以及批评教育等处罚。

如今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张志超只能尽快重新振作起来,或许他能如母亲希望的那般,重新上学,成为一名有学问的人。

参考资料:
央视网:《今日说法》——“张志超案”调查,2020-06-14
https://tv.cctv.cn/2020/06/14/VIDEcal0SufdkCaWCDrBYBhY200614.shtml?spm=C52056131267.PkHCdznQvTLi.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