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关于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近日,建瓯市检察院开展南平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业务条线听庭评议活动。过程中由南平市检察院专职委员万勇、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锋及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干警组成评议组,对建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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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至4月,被告人陈某某在经营竹木加工厂期间,明知建瓯市马尾松未经除害处理不能外运销售的情况下,擅自将21车马尾松木材(未经除害处理)出售给被告人蔡某某。2023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蔡某某明知调运马尾松需携带植物检疫证书且建瓯市马尾松未经除害不能外运情况下,将20车马尾松木材运到漳州或莆田,并出售给被告人林某某、黄某某、严某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加工销售。

庭审现场“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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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该案在建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瓯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黄娟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深刻反思和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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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调查阶段,依法对被告人开展讯问,以分组方式向法庭出示证据,详细揭示被告人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面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冷静进行精准答辩、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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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评议“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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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评议组召开座谈会,南平市检察院专职委员万勇表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下,如何在法庭中展现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是对检察人员综合素质更高的考验。因此,组织开展评庭活动对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养和出庭应对能力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会的各县市检察院干警对照评议项目开展讨论发表评议意见,同时也纷纷表示既收获了充实的理论,也经历了生动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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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锋指出,本次庭审准备充分、出庭规范、举证逻辑清晰、指控有力。出庭公诉是检察官能动履职的重要展现,尤其是青年干警要充分利用好参与每次开展观摩庭的机会,自觉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自身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诉讼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形成由“教、学、练”到“落地即能战”的闭环。

下一步

建瓯市检察院将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坚持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庭审实质化建设要求,强化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的培养,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不断在实践中提升公诉人的履职能力,有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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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范文婷

编辑|张一昕

责编|黄 娟

编审|陈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