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漯河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依据漯发改收费[2023]382号、漯发改收费[2024]89号、漯发改收费[2024]90号,决定自2024年6月8日起对建设路、体育场等10处停车场启动停车泊位试运营工作,6月12日起正式开始收费运营,同时新增收费车场延续包月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
01
市体育场停车场
①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②每标准停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全天(24小时)收费最高不超过12元。夜间时段封顶4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不再享受30分钟内免费停车,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放服务费分别按小型汽车的1.5倍、2倍收取。
③全天分为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白天时段:7:30(含)-19:30,夜间时段19:30(含)-次日7:30。夏季夜间时间是由19:30推迟至20:30.
④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02
龙湖公园停车场、海棠园停车场
①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60分钟(含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②每标准停车位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含2小时)收费1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收费封顶4元,全天(24小时)收费封顶1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不再享受30分钟内免费停车,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③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放服务费分别按小型汽车的1.5倍、2倍收取。
④全天分为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白天时段:7:30(含-19:30,夜间时段19:30(含)-次日7:30,跨时段停放累计收费。
⑤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03
双汇广场停车场、双汇广场立体停车楼、玉兰大厦停车场、滨河路停车场、花千树停车场、建设路停车场
①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②每标准停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3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收费封顶5元,全天(24小时)收费封顶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不再享受30分钟内免费停车,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③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放服务费分别按小型汽车的1.5倍、2倍收取。
④全天分为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白天时段:7:30(含)-19:30,夜间时段19:30(含)-次日7:30,跨时段停放累计收费。
⑤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04
岷江路停车场
①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②每标准停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3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收费封顶5元,全天(24小时)收费封顶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不再享受30分钟内免费停车,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③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放服务费分别按小型汽车的1.5倍、2倍收取。
④全天分为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白天时段:7:30(含)-19:30,夜间时段19:30(含)-次日7:30,跨时段停放累计收费。
⑤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来源丨漯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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