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他人钱财,自然是要归还的。可如果拿着父辈签下的借条找儿子还钱,这样的行为合适吗?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债子还”的案件。

2019年,谢某分两次向顾某借了八万六千元钱和十万元钱,并写下了两张借条,但钱一直没有归还。2022年,谢某突然去世,顾某就拿着两张欠条找到了谢某的儿子,要求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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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戴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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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诚信的原则,儿子确认了父亲的借条,自己也列出了一个还款计划,分几批还,两年之内还清。

但后来,儿子因为自身经济困难,也一直没有还钱。于是,顾某就拿着借条,将谢某的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款。庭审中,儿子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并当庭提出“父债是否需要子还”的疑问。

据儿子描述,顾某是在父亲去世几个月之后找来的,但他自己并不清楚父亲生前的债务问题。

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戴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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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主要是一种道德方面的约束,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父债必须子还”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对于父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应当要先清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对于父母所欠的债务属于自愿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子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案中,谢某已经去世,谢某的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在其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还款,但儿子表示放弃继承遗产,他对其父生前所欠债务无法定偿还责任。

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戴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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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享受权利,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因为父亲的对外负债比较多,所以儿子就明确表示要放弃遗产。

在了解谢某的儿子确实无偿还能力后,顾某也做了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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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零距离

编辑: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