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我们生存在国家这个体系下的最低标准,一旦违反法律那么必将付出代价。

但是法律也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更加完善,古代律法还有鞭刑一类的残酷刑罚,而到了今天,法律的限度下最高的惩罚就是死刑立即执行!

一般来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

尽管罪犯被枪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这是大家都认可的共识,可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行刑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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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民法院下达判决命令后,就需要由相关的法警将犯人羁押到行刑的地点。这个刑场一般都在偏僻且空旷的地方,在早年间还会安排群众去观看枪毙的过程。

其实执行死刑也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今天我们只讨论枪毙这一种方式。

在人犯被枪毙以前,会给他写遗书的机会,有的地区甚至还会做一碗热腾腾的面给犯人吃,然后安排一两个亲属来和犯人道别。

当警察把犯人押到行刑的地点以后,会确认一下即将执行死刑的人犯身份,以防搞错。

确认身份无误后,法院的人员将会对罪犯宣读判决结果,随后,相关的警务人员会用绳子绑住人犯的小腿。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限制罪犯的活动,免得他在行刑的过程中因为躲闪而打偏,另外一个是,防止罪犯大小便失禁弄脏场地,因为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无比恐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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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枪毙犯人所用的枪械都是普通的一些枪,最常使用的是五六式的半自动步枪常规步机枪,五六式步机枪使用的都是7.62的通用子弹。

当人犯到指定的区域以后,会有法医出来在他的后背上面画一个圆圈标记,射击的人员会瞄准这个圆圈射击,一切准备完毕以后,只等待死亡降临。

“砰”的枪声过后,由法医上前查看人犯的情况,确认生命体征。

不出意外的话,基本都是一击毙命,但是偶尔也会出现打偏的情况发生。

执行枪决的人员除了枪法准以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行刑时分有主枪手和副枪手,如果主枪手的第一枪打偏了,就会让副枪手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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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就有一个“倒霉蛋”,在被执行枪决的时候打了好几枪都没有死去,这个人叫吴新华,曾领导着一伙人多次作案,害死了14个人。

在他被执行枪决前,还特意给他注射了麻醉剂,可是开了一枪他却没有死,反而哀嚎连连。

原来,当天开第一枪的是一位年轻的法警,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看到哀嚎的人犯,突然有些发懵,不敢再开第二枪。

他身旁的老法警毫不犹豫地补了第二枪,按理来说,这射击了第二枪,又是经验丰富的老法警出手,犯人怎么样都该死了。

可是验证死亡的法警连忙跑过来报告说,这个吴新华还是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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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奇了怪了,等老法医上前仔细查看以后才发现,原来这个犯人的心脏比较偏右,和一般人不同,所以没有死去。

可是即使这样,也不可能放过这个恶贯满盈的人,于是法警又抬手补了好几枪,这个吴新华硬是撑了一个多小时才死亡。

一般来说,这个子弹的费用是要由犯人自己及其家属承担的。因为如果由国家出这个钱,那么也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并且我们大家作为纳税人,也不会希望自己交的税花在这些恶人身上。所以死刑犯被枪毙的子弹钱,是要由他自己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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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犯人被抓进监狱的时候,都会扣押他的随身物品,其中就包括财物。如果犯人被执行枪决,那么这个子弹的费用,首先是由他自己的随身财产中扣除的,这可不需要经过他本人的同意。

要是这个犯人被抓进来的时候一穷二白,兜比脸都干净,那么将要求他的家人支付枪决的相关费用。

这个费用一般也不高,一颗子弹大概10元钱,当然有的地方还会包括麻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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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探望死刑犯的亲属在支付相关费用的时候,内心想必也是五味杂陈的。

大部分的家属,即使再难过,也会忍着悲痛支付这些费用,但是也不排除少数人,根本没有什么亲戚或者是亲属不愿意支付这笔钱。

那怎么办呢?

你一旦触犯了法律,是必然要受到惩罚的,并不会因为你或者你的家属交不出子弹的费用就放过你。

如果实在无法缴纳这笔费用,那么国家还是会出面支付这笔钱,送罪大恶极之人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