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采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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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采访单位/供图

记者|邵春雷 张若楠

责编|李旭

正文共3362个字,预计阅读需10分钟▼

您知道抗战时期奸细、出卖八路军的汉奸都是怎么判决的吗?如今,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正在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以下简称选展)展出。

选展位于山西省晋中市。该市是革命老区,1937年“七七事变”后,八路军挺进山西开辟抗日根据地,并建立抗日民主政权。

走进展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抗战时期的14幅版画,版画主要表现的内容是抗战时期的抗争和苦难。展厅里,一首《在太行山上》的歌曲在循环播放,让人仿佛回到了硝烟弥漫的抗战年代。

据介绍,选展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选展内容主要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档案,以及晋察冀和晋绥抗日根据地司法文献及辅助展品为主。该司法档案是从2000余份司法卷宗中甄选出80余份珍贵的历史档案原件,通过原件陈列、场景再现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呈现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工作的概貌。

“此展是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能够让更多人‘看清楚’和‘弄明白’抗战时期司法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方建霞说。

史海钩沉

如此珍贵并具有时代特色的展陈又是如何挖掘打造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为记者作了解密:“选展的创意始于一次意外的发现。”

2022年清明节后的一天,刚上任不久的原占斌在一次散步的时候,走进了法院档案室。

在档案室,一本用牛皮纸装订、封面上写着许多蝇头小字的档案引起了原占斌的注意。打开封面,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里有新中国成立前的很多原始司法档案。随后他又看到墙角的两个纸箱内还堆放着新中国成立前和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一些重要的历史资料,但大多不完整,有些还被水浸过。这一发现让他如获至宝。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将档案转移到楼上,并开始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

经过近半年的归纳整理,2000余份珍贵的红色司法档案重见天日。据了解,这些历史档案所涉内容十分丰富,不仅有时任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浦化人签发的指令,还有当时各类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案卷原件,卷宗所载罪犯的判决书、笔录及死刑审核登记表等,都是珍贵的革命文物。

整理完成后,如何让它们在新时代焕发光彩,成为晋中中院一班人需要思索的问题。

最终他们决定将这些珍贵档案分类整理保护、挖掘研学后展出,让更多的人感悟它的历史价值和时代价值。

法官武光汤签发的判决书。采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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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武光汤签发的判决书。采访单位/供图

整理工作结束后,晋中中院在山西高院的指导下,组建团队进行发掘、研学工作,参阅相关书籍近120册,累计阅读文献300余篇,深入研究抗日战争时期山西革命根据地开展的红色司法实践探索,并组织干警前往中国法院博物馆、沈家本故居等参观考察,学习办展经验。“既然要做展览,那我们自己首先要把这段历史吃透。”研学团队工作人员这样认为。

此外,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先后两次举办征求意见展,邀请山西省内多位党史、法制史、文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展陈内容进行专门指导和论证。山西省法学会围绕发掘史料,聚焦抗日革命根据地司法制度建设立项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从开始挖掘到展出,山西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子良深度参与了办展过程。他表示,山西作为抗战革命老区,是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革命根据地重点所辖区域,拥有非常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晋中中院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收集、整理了山西抗日根据地大量的司法档案文献,主要包括政权建设与司法、特种刑事案件审判、普通刑事案件审判、民事案件审判和狱政建设等。这些原始材料充分体现了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大局为先、奉法为重和利民为本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晋中中院在审判之外,收集和整理这些珍贵的司法档案文献,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定文化自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年12月,历时21个月的精心筹办,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终于建成开展。

开物成务

选展共分为“共筑支点”“法固堡垒”“磨砺本色”三个部分。主要介绍了1937年11月太原失陷后,八路军以四面山地为屏障,先后建立起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在全面抗战时期,山西各根据地广泛开展武装斗争,建立民主政权的同时,还在村一级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开展丰富而宝贵的法治实践。

从抗日战争时期特种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到狱政建设状况,从犯人服刑不戴镣铐到为犯人安排春耕秋收假期,从保护妇女婚嫁自由到保障战时粮食安全,从不同层面展现了根据地司法大局为先、奉法为重、利民为本的三大特质,既实现了维护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也以司法成果巩固保障抗战的持续推进。选展介绍了当时比较重要的指令、法令、审判方式等,体现了根据地司法围绕“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展厅内一份1946年9月19日的判决书让很多参观者驻足停留。

该判决书出自左权县司法处。判决显示,一名抗日干部因不能吃苦而叛变投敌成为汉奸,多次通过其他汉奸给敌人报送情报和信息,后东窗事发,被剥夺公权,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该份判决文书包含“被告、主文、事实、理由”四个部分,详细说明了被告人判处死刑的理由和法律适用,条理清晰,简洁易懂。

“这份判决文书不仅让当时知识水平较低的老百姓听得明白、看得明白,产生了深刻的教育意义,还对今天法院出具的判决文书有一定借鉴意义。我们的判决书也应当在运用法言法语的基础上增添常言说理,提高群众对于法律判决的理解度和认同感。”晋中中院研究室主任成海红说。

“山西抗日根据地的司法建设继承了苏区司法的红色基因,围绕‘创造与建立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人民大众的’司法制度的目标,在诉讼制度、司法作风以及在推行人民调解制度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法治理念和具体实践。”原占斌说。通过对馆藏档案的深入挖掘,抗日根据地司法“大局为先、奉法为重、利民为本”的三大特质逐步显现。

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党支部书记、会长仇拉锁看完司法档案展感慨道:“当时的司法部门根据这些律法审理了许多案件,比如特务案件、婚姻案件、土地案件等。这说明我们根据地的立法工作搞得非常好,司法工作也一样搞得非常好。”

晋中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曹成斌认为,“这次展览全面反映了根据地抗日战争时期的法治文化建设和发展脉络。展览内容比较全面,选取的图片、文字都很有特色,我认为展览非常成功。”

藏往知来

据晋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邵安智介绍,该展自正式开展以来,已有25家政法单位770多人观展学习。干警们通过参观选展,更好地赓续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奋力谱写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新篇章。选展已被山西高院设立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的重要载体。如今,有越来越多的政法干警走进晋中中院,感受红色司法的精神力量。

邵安智表示,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实践。它的历史价值在于真实地反映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具体内容,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提供了生动的记载,更是新时代各政法单位需要赓续传承的宝贵财富,再多的语言也无法形容展陈的重要性。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2022年7月,在未对外正式开展之前,原占斌已经开始以选展内容为主题,为晋中市中院全院干警上过一堂生动的党课。在2023年8月16日,山西省高院党组在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学习了“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并从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

除此之外,山西省法学会系统培训班成员、晋中市委党校学员也纷纷通过参观选展寻访红色印记、感悟红色法治精神。

山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表示,全省法院将以司法档案文献选展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挖掘山西丰富的红色司法资源,不断提炼红色司法精神内涵,加强红色法律体系研究,传承和弘扬红色司法理念,深刻把握红色司法资源中蕴含的坚定的政治方向、突出的大局观念、鲜明的人民立场、强烈的公正意识,从红色司法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红色司法智慧和力量运用到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中,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