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真实案件,涉及隐私,当事人系化名;
参考资料:法治日报;百度百科;中国妇女报;最高人民法院
家庭暴力,指的是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辱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暴并不局限于身体上的虐打、暴力伤害,
通过辱骂、诽谤,进行威胁、骚扰、跟踪等行为,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压力或摧残,同样属于暴力的一种。
其主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身体暴力;X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
例如甲乙为夫妻,甲经常性使用棍棒抽打乙,对其进行辱骂,强迫乙以抵触的方式接受X生活。乙不堪忍受,选择离婚,但遭受甲的拒绝和威胁。后甲将乙捆绑,限制乙的人身自由,对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严格把控,不断贬低乙的人格、自我价值。
此时,甲使用棍棒抽打、捆绑乙的行为,属于身体暴力。进行辱骂,拒绝离婚,对其进行威胁,进行精神压力和折磨,属于精神暴力。以乙抵触的方式强迫其接受X行为,属于X暴力。甲严格把控家庭财产,并对乙进行人格贬低,否定其价值,来控制乙的思想、行为,属于经济控制。
家暴行为并非单存在于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的施暴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家暴,包含婚姻的前配偶,曾经存在或者现存同居关系,存在监护、抚养、寄养关系的人等。
人的身体、生命、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保护不因婚姻关系、亲缘关系而发生改变。家暴本质上是一方带有主观恶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摧残精神的行为,对另一方生活造成不便,身体造成伤害,精神造成压力。在遭受家暴时,不宜将其认定为“隐私”,选择沉默、隐忍,而是需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夫妻关系中,家暴属于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同时,被暴力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当家庭暴力尚不构成犯罪,实施暴力的一方仍然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依法处以拘留、罚款。当暴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例如甲乙为夫妻,甲长时间殴打乙,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复合的可能。乙同甲协议离婚时,甲再次施展暴力,经检验,乙构成轻伤。
此时,甲乙为婚姻配偶关系,属于家庭成员。甲长期对乙施展身体暴力,构成家暴。夫妻感情已经破碎,协议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乙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且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之一。虽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对配偶一方造成的伤害,但其伤害行为不因二人的夫妻关系而免于处罚。甲对乙施暴行为已经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一
赵先生和小赵系父子关系,在赵先生辅导小赵作业时,因为辅导效果不理想,赵先生情绪不稳,拿起石榴砸向小赵的脾脏,造成小赵受伤。
本案中,赵先生和小赵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皆为家庭成员。赵先生在辅导孩子做作业时,因为脾气冲动,生气发怒而拿石榴朝着孩子脾脏砸过去,属于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为身体暴力。但家庭成员之间的施暴行为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家暴,
在考虑是否构成家庭暴力时,需要从原因、次数、频率、损害后果等多方面进行思考。
赵先生是在辅导孩子做作业时,因辅导不理想而产生怒火,主观上并非抱有侵害的恶意,并非想通过身体暴力达到控制孩子的目的。如果其行为属于偶尔的,并非周期性、经常性,对孩子身体和精神上并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和压力,不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
案例分析二
李女士和他人离婚后,将女儿小桂寄养在姨妈家中,后接回,与同居男友杨先生共同生活。在此期间,李女士、杨先生经常打骂小桂。2020年2月6日,发现小桂偷玩手机后,李女士、杨先生在冬日里脱下小桂的衣服,让其在客厅罚跪48小时。同时,两个人对小桂拳打脚踢,使用皮带、跳绳在其身体上抽打责罚,并朝小桂泼凉水。在2天内,小桂仅在地板上睡了6小时,吃下一碗面条、一个馒头。8日下午,小桂呼吸逐渐微弱,失去生命体征。经鉴定,其系被人使用钝器多次击打全身,导致大面积软组织损伤,最终创伤性休克死亡。
本案中,李女士为小桂的母亲,杨先生同李女士、小桂共同生活在一起。小桂年仅10岁,属于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有监护、照顾的法定义务。在小桂处于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的阶段时,李女士、杨先生经常对其打骂,发现小桂玩手机后,两人未采取合理的管教方式,而非以管教为目的,对小桂进行超身体限度的体罚,期间对其拳打脚踢、抽打、泼凉水等方式暴力发泄情绪。
明知道天气寒冷,孩子处于成长阶段,仍然罚跪48小时,脱掉其衣服,让小桂在地板上入睡。其暴力程度,对孩子的身体、精神上的损害程度已经超出了合理限度,属于家庭暴力,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理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女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先生无期徒刑。
结语
沉默无法愈合伤痛,家暴行为来自于共同生活的成员,其暴力不仅会在身体上留在伤痛,还会在心灵上产生难以愈合的疤痕。在遭遇家暴时,我们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拨打警方的电话,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申请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等方式保护自身,避免受到伤害,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以案普法:辅导作业时将孩子打伤,是否算家暴?》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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