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离婚并不罕见,陌生的男女因一时的激情在一起,后来一同生活之后,才发现彼此之间存在有很大的摩擦,双方的价值观念也很大,于是就会离婚。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时需要打官司,那么离婚案件是不是不公开审理的?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郑凤丹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是要公开审理的。但是当事人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就会不公开审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不公开审理。而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的,需要申请。

郑凤丹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郑凤丹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律师执业15年,广东普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揭阳商会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专业领域:民商事经济纠纷、不良资产清理、婚姻家庭、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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