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邮政管理局就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扬眉镇代理点改正

2024年05月15日,赣州市邮政管理局就存在安全隐患扬眉镇代理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扬眉镇代理点

法定代表人:刘章文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扬眉镇镇政府旁边

品牌:

二、主要事实

1.未安装应急照明灯.烟雾报警器;2.监控保存时间不足90天;3.开箱验视执行不严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并在五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承办单位:赣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1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