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责任,也与每个公民密切相关。我国有大量的军事爱好者,绝大多数军事爱好者心系国防,遵守法律,但是也有小部分军事爱好者国家安全意识淡薄。
近期,叶某某带着父母到外省自驾游玩。当车辆行驶到一条山间小路时,他看到山上有一座雷达站,好奇心驱使就开车到山里面。
作为“军迷”的叶某某十分激动,不仅拍下了机场的机库、停靠的战机、机场环境的照片,甚至还特意拍下了“军事禁区、禁止拍照”的标志牌。自认为拍到了独家的照片,回家后叶某某忍不住拿到网上炫耀。过了一段时间,叶某某在查看网络地图时,碰巧看到他所拍照的地点,脑子一热就把照片上传到了网络地图坐标的对应点上。
经有关部门鉴定,叶某某拍摄的照片中,认定机密级军事秘密4项、秘密级军事秘密1项。叶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区域的定位在网络地图上不对外公开,而叶某某在国内外都可以使用的网络地图上标注军事机场的位置并上传照片,这些在网络上传播的军事基地信息,形成了特定装备、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关联关系,往往就具备极高的情报价值,为境外情报机关获取开源情报提供了便利条件。
多起军迷泄露军事秘密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当事者缺乏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新修订的保密法,强调保密意识、知识的普及和教育问题,把保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学好、用好保密法,维护好国家秘密安全,不仅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护国家秘密就是保护国家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幸福安康。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成为保密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国家秘密的忠实守护者、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
编辑:奚宇轩
资料:上海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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