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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陈拙。

今天的故事开始前,我想说一个两年前上了全国新闻的女孩。

她也被人称为“三块六女孩”。

这是因为年仅10岁的她,在文具店被怀疑盗窃了价值3.6元的文具,被当众曝光,扣下了作业。女孩无法接受,选择用跳楼来自证清白。还记得当时让我最痛心的一条评价是,她的一生只值3块6。

当时有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觉得这是小孩不懂事,但康不医告诉我,这种事在成年人身上都时有发生。

她说见过太多被一件小事推到生死边缘的人。

她曾代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因为在上班走神20秒,就要面临难以接受的惩罚。

她在接手这个案件的日子里,常常对自己提出一个问题:作为一位普通人,我们的一生“容错率”到底有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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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辈子律师,大概也遇不到几次这种情况——2024年3月29日晚上,一审开庭的第二天,我的当事人王新学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正站在河边,准备自杀了。

我记得当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康律师,法律的意义是什么?”而我囫囵地回答着想稳住他,一边在疯狂摸我的车钥匙,心脏怦怦狂跳,想往外跑,又茫然地站住了脚,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

王新学在电话那头笑了一声,说:“康律师,跟你做朋友我不配,谢谢你。”

我的心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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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王新学,是因为一起过失伤害案件。最开始我并没有见到当事人,而是先收到了领导发来的一段视频。

那段视频就给我一个印象:好——疼——啊。

视频应该是监控拍摄,时间是去年10月16日,一个平平无奇的工作日,有个工人钻进了画面中央静止的搅拌机里忙活着什么,十几分钟后,有名矮个工人走进了车间,径直按下了一个按钮。

视频没有声音,但我仿佛听见了那声惨叫,机器开始咆哮着旋转,虽然立刻有人按停按钮,巨大的惯性还是导致搅拌机继续旋转了很久才停下。

那个搅拌机有卡车那么大,可以搅碎巨石,里面的工人最终被抬出来时是一个血糊糊的长方体,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气在。

领导告诉我,伤者孙师傅活下来了,大腿永久截肢,鉴定为重伤二级,当事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子刚进检察院。

我问领导,我们是要代理那个按按钮的工人吗?他没有对机器进行安全检查就按下开关,导致别人受伤,这个过失致人重伤,应该很难有争辩空间吧。

领导说不是,要你代理的是旁边那个工人。

我满脑袋问号,拉回视频,这才注意到,画面里原来还有第三个人。

在检修设备的工人进去后几分钟,有一名瘦高男子走到了机器旁边站着。他头微微向上看,不知道是不是在看正在机器内部工作的人。

也就站了大概20秒,另一名工人就冲进来按了按钮,然后他就加入去救人了。

我大惑不解,我说他就站在那也算犯罪?

领导说你跟他打个电话就知道了。

接通电话的人就是王新学,这是我们第一次接触,我做好准备要寒暄几句,熟悉熟悉关系。涉及刑事犯罪,又是异地委托和电话沟通,我执业年限也短,当事人不信任我是常态。

没想到对方根本不需要,寒暄也没几句,直接进入正题:

“我把大概情况跟你说一下,案件明天到检察院,我想找个律师。”

王新学是这家工厂里的电焊工,工厂很小,总共就三个全职工人。

当天工厂里有一个搅拌机坏了,通电后几秒钟就自动停转,他跟老板反映后,就去忙自己的了。下午时突然有人进来启动了设备,而他听到惨叫才知道设备里有人。

王新学说话非常有条理,时间能精确到秒,就连说他“去忙自己的了”,都会主动给我补充,车间有600多平,潜台词是说他走到一边的时候压根没注意有没有人进到机器里。细节之详细,让人不得不信。

可是公安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他当嫌疑人吧?我斟酌了一下,问公安有没有解释过起诉他的原因?

王新学的语气激动起来:“公安说,就因为我站在旁边,没有阻止他按按钮!”

案发至今已经9个月,王新学肯定被问过无数次这个问题,我一问他就爆炸了,拔高声音喊了起来:“我都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会启动机器,我也不知道机器里面有人!”

我试探着问:“你有跟按按钮的师傅说过什么吗?”

王新学一个字一个字咬着说:“我可以发誓,我没有和他说任何话。”

这就奇怪了,什么都没做,也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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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犯罪都是要有“行为”的。

哪怕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这样的过失犯罪,也要求行为人有一个明确的行为,引发了受害人受重伤的后果。

我告诉王新学,如果他真的什么都没做——我强调了“真的”这两个字——我可能会往无罪辩护。电话对面的人似乎一下就放松了,连连说好。

挂断电话没多久,我就收到了王新学的转款记录,快得让我都有点意外。后来我才偶然得知,这起案子,家里就给了他5000块,剩下的钱都是他借的。

他痛快转账,是因为我是唯一一个没有质疑他的说法,提出无罪辩护的律师。

事实上,就连他自己可能都不那么坚定。

在等待阅卷的时间里,他时不时就要跑去找其他律师咨询试探一下;每次打电话问他要点什么信息,他就会从头讲一遍自己的冤屈,动辄2小时起步。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这个当事人,是不是瞒了我点什么?他是不是在心虚。

两日后,我终于收到了案件的卷宗,点开文件的瞬间我就心里一沉。案件名称是“王xx、李xx涉嫌过失致人重伤一案”。

一般来说,多人被指控,排名能体现罪轻罪重,一般来说,排名越靠前,刑期越重。

李xx就是那个矮个的按开关的电工,可是为什么王新学在这个案子里排名是第一位,电工是第二位?

我带着一肚子费解打开案卷,在公安的起诉意见书里看到了完全相反的事实情节:

首先,受害人孙师傅声称,王新学是知道他在搅拌机里的。他进搅拌机贴胶条,就是受王新学所托,王新学的原话是“你有时间把胶条贴一下”,随后他才进去的。

其次,按按钮的电工声称,他按按钮前和一旁的王新学确认过,说了一声“我启动了啊”,“他嗯了一声,我认为他同意了”。

根据这两个情节,王新学就是百分百的知情、有看护责任,他“没有做什么”,就是失职,是过失伤人。

这人跟律师还撒谎,有意思吗,想坐牢吗?

我立马给王新学发去质问,对面也秒回:

“我真的没有!!!”

足足三个感叹号。

我想骂他,搜肠刮肚,发现自己没有证据。因为监控没有声音,厂房里发生了什么、三个人之间有没有说话,全是口供。我下意识相信了其他两人的口供,认为王新学在撒谎。

但实际上他们三个一样不可信。

伤者肯定不会说他是自己钻进去的,那样就没有人赔偿了;按按钮的电工也肯定会说自己问过旁边的人了,以免责任全在自己身上。反过来说,王新学就算真的做了,肯定也会说自己没做。

王新学有罪与否,竟然全取决于这些彼此冲突的口供。

警方似乎也对口供的可信性存在疑虑。他们的解决方案是,做了一个侦察实验。

警方找到了案发机器,做了一个和受害人身高相仿的铁棍,戴上帽子放在机器里。另一名警官站在王新学在监控里的位置,以类似的角度向上看。

这场实验最终的结论是,王新学的位置是看得到受害人孙师傅的,所以他对此事有责任。换句话说,只要他站在那个位置、以那个角度抬头,就有责任。

这就很离谱,实验的场地都不是在案发工厂,而且光线、时间控制了吗?在口供不可信的情况下,这么一个实验,就能成为定罪的证据吗?

起诉书最终的建议量刑,是18个月有期徒刑,就因为这么一个草率的实验。

王新学怎么也不可能是故意要让自己的同事被绞断腿。事实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真的不知情;要么他撒谎了,他知情,但当时就是没有反应过来,毕竟他只站在那里不到20秒,电工就进来按下了按钮。

就算是后一种可能,发呆20秒,坐牢一年半,这就合理吗?

我开始感觉心里闷闷的,就好像千里之外那个人的感受,有万分之一叠加在了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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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给检察院沟通时,我在纸上列了好几条王新学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尤其质疑了公安的侦察实验;但检察官的语气不善,一句“是他让被害人去贴封条”的就堵住了我。

挂断电话前,他反问我一个问题,王新学冤,伤者孙师傅不冤吗?他只是进去修机器,却永久截肢,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我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立刻提出,如果受害人谅解,检察院可不可以不起诉?

检察官肯定了我的说法。

果然,在这起案子里,其实三个人都很不幸,最惨的还是受害人;比起惩罚谁,公检法更想要的应该是尽可能地降低受害人孙师傅的损失,换句话说,就是以看起来比较重的量刑,让两名被告多出一点赔偿金。

我立马联系王新学,让他赶紧去慰问一下受害人,并且打听一下对方的意向。

王新学有些为难地说,他自从出事没再联系过孙师傅。

我满脑袋黑线,案发至今都9个月了,这是真不会做人啊,如果是我,怎么着也要先去看看人家,说一些道歉的话,伸手不打笑脸人。

要知道出事之后,按按钮的电工立马就给了伤者5万,工厂老板还给了人16万,就王新学啥也没想到要干。我劝王新学得去看看,他反问我:“我有罪吗?”

他大概觉得,去探望就是心虚,就是承认自己有责任。我告诉他,被起诉甚至被判刑,不一定意味着你真的做错事了。现在最关键的是,争取到嫌疑人的谅解,检察院就有可能不起诉,这样才能得到他最想要的无罪的结果。

王新学似懂非懂,但很听话,没多久他就告诉我,他已经去医院看了伤者。

这次电话里,王新学的语气很沉闷,他说孙师傅的家属人很好,没有怪他,“我给他们磕头时,他们还一直在拉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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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惊讶,他不是怕担上责任不想去道歉,结果真的去了怎么还磕起头来。

王新学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他看到孙师傅躺在病床上,感觉整个人都瘦了,孙师傅的家人告诉他,孙师傅的伤口现在还能看到骨头茬,每次换药都疼得死去活来。

他说不出来的那个部分,大概是,他真的很同情伤者。即使自身难保,也忍不住同情。

他告诉我,受害人家属说赔偿金大概要自己两年的工资就可以,他算了算是10万左右。王新学没再提自己冤不冤的问题,反而松一口气似的说,这个金额他能接受。

我心里酸酸的,但同时也有些温暖。两个打工人之间彼此体谅,这件事应该就不难解决了。

我给他嘱咐了一些具体的问题,让他再去一趟,把具体数额定下来。

第二天,王新学带回来一个坏消息:伤者要的是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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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呆了,问:“他不是要你两年工资吗?”

王新学苦涩地说:“他们以为我每个月挣1万,实际上哪能啊。”他干的活又重又累,实际上一个月到手也就五千上下。

王新学拿了工资流水给对方看,对方还是坚持至少也要20万,“20万对我来说,妻离子散。”

20万对我这个刚执业的律师来说,虽然也不是一笔小钱,但如果作为事故的风险金,也是拿得出来的。听到王新学这句话,我才模糊地感觉到这对他有多难。

我宽慰他说别着急,如果谈不妥,我看看能不能找检察院帮忙给受害人做做工作,或者他也可以去银行贷款分期。

没想到王新学反而拒绝了我:“不分了,放弃了,也不商量了。”他语气硬邦邦的,“我去借,我会给他们的,只要他们能放过我!”

我劝他再想想,讲价都是先兵后礼,如果20万是心理的极限,一定不能直接答应,否则就没有讲价的空间了。

结果王新学不知道为什么犟起来了,当天晚上就要我起草谅解书,第二天就要找受害人家属签字敲定。

果然,对方家属拿到谅解书就开始挑挑拣拣起来了,重点划掉了谅解后“双方再无纠葛”一条,表示治疗还未结束,如果后续治疗费还要继续烧,可能还会索赔。

这一句话,背后可能是个无底洞。

我就代理过一起医疗纠纷,医院被判承担当事人的后续治疗费用,当事人是每2个月要打一次2500的针,还时不时要做手术,一次1万2,这笔钱如果挪到王新学身上,无疑是让他一辈子直不起腰了。

受害人的女婿还给他发来几张家族群里的聊天记录,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说着:

“没诚意算了!不谅解”

“在这儿吊咱们的胃口”

“多少钱也不同意了,这个东西也不给他签了,爱咋咋地”

女婿可能只是作为话事人,想表示他也无能为力,以及给王新学施压。但王新学转发给我时,只附上了一句话:“不谈了,我去坐牢。”

从昨天的一口答应到今天直接拒赔,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都插不上手。

到这我也明白了,王新学就是那种不会讲价的人,只知道用爽快表现诚意。哪怕自己几乎掏不起了;而对方看王新学一口答应,以为他多有钱呢,总想再磨一点。

原本在病房里存在过一瞬间的共情与谅解,在冷冰冰的金钱面前,烟消云散。

又过了两天,王新学突然跟我说,他“亲戚”不同意,觉得20万太多了,给他又找了个律师,“亲戚那边让我和您这边办解除委托,我也很无奈”。

我知道他是觉得我无用,连谅解的钱都谈不下来。可讲价的过程我哪插得上手?

我隐隐有些生气,找出合同给他看,告诉他不符合退费条件。他不说话了。

过了几天,他新找的律师来和我对接了。这名资历更老、本地、男律师经过一番检查卷宗、和检察院沟通,得出了跟我一样的结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答应家属的条件。

王新学收到这个消息估计是希望崩塌了,给我发来了一句:“您相信公平,公正和正义吗?”

我都无语了,合着前面跟你普法讲理都白费了,法律不站你这边就是不公平了?

他继续崩溃地抱怨着:“为什么他们让我们签协议,就可以写上‘双方再无纠纷’,我就不可以?”

我觉得不对劲,追问他说的“他们”是谁。王新学这才告诉我,就在两个月前,他6岁的女儿在村里被一名村霸带走猥亵,对方只拿出了8万元的赔偿金,逼着他签了一份谅解书,“事后再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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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被打了一闷棍,好半天说不出话。

“麻绳偏从细处断,厄运专欺苦命人”,这句很老很老的话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王新学说,那天发现女儿异常报警的就是他,后来谅解的,也是他。村里、家里都有人怪他,不该签谅解,要给女儿讨回公道,女儿现在和自己也没有之前亲了,碰一下就会说害怕。

可是他没有办法。那时候工伤事件已经发生,他自己就是嫌疑人,很可能会坐牢;村书记劝他谅解,说孩子还小,对方势力很大,怕会被打击报复,万一他进去了,女儿在外面不知道会遭遇什么。

我给他起草谅解书的时候,曾经因为他一直找毛病觉得很烦躁,以为他是在百度找的什么模板,没想到他当时就是拿着自己女儿的谅解书,在对比我写的这份谅解书。

一次他是受害人家属,一次他是嫌疑人,两份谅解书给出的条件天差地别。

我想问问案件细节,如果需要律师,我可以免费给小姑娘代理,却被王新学拒绝了,他说出这事儿牵扯到的各方势力,“我们斗不过他们的。”

反复的不幸,让他根本不再相信自己能有反抗的能力。

我又提出,可以跟检察院说说情况,可以在这起案件中争取一点同情。谁都能理解,作为父亲,他不想把自己女儿的赔偿金又赔给别人。

可王新学还是拒绝了,他说不愿意用孩子的伤疤为自己争取同情。

他说,他只是心里难受,想和我说说而已。

他说如果自己就一个人,坐牢也可以,赔偿也可以,都无所谓。可是现在他有一儿一女,他既想在外面保护着孩子,又怕把钱赔出去,孩子连上学生病的钱都没有。

他不是抠门,更不是情绪不稳定才导致反复无常,他是被身后一系列的事儿拉扯着。这样的两难,换做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选择。

说到最后,他给我发来小姑娘的照片,背景大概是他家里,农村平房最常见的水泥地,刮腻子刮得不是很平整的大白墙。桌子上摆着抽了半包的烟,吃完的花生壳,还有一个快餐盒。

杂乱的背景下,最瞩目的是小姑娘的笑颜:小姑娘坐在桌子前,手肘撑在桌子上,两只手各伸出2个手指举在太阳穴旁边,月牙一样弯弯的笑眼,还有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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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特别可爱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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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马上要提起诉讼了,王新学仍然在左右摇摆。经常半夜改变主意,早上又改回来。在起诉前的10天,他终于最后一次告诉我,他决定给钱谅解了。

我已经习惯了他改来改去,一再向他确认,这次是不是真的决定了?

但这一次,直到和受害人家属约定时间之前,王新学都没有改变主意。我想他这次可能是真的想好了吧。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对的决定。对方家属仍然不承诺一笔勾销,后期会不会有无底洞的赔偿,会不会把王新学一家拖垮?

终于到了约定好谅解的那天,伤者家属请好了假在家里等着,他在本地找的那名律师早早地赶到了现场,我也腾空了时间随时准备支援。

那是个周一,我记得很清楚。周一往往是一周最忙的时候,但我还是盯着手机,每次手机振动都看看是不是王新学的信息。

从早上等到中午,也没等来王新学跟我说什么。

我问那边的律师,他给我回了一个叹气的表情,我就觉得不好。

对方律师说,王新学消失了,一整天都没有回消息。受害者家属被他的态度激怒了,已经走了。

而我们甚至不知道为什么。

直到晚上,消失的王新学才回了我的消息:“我奶奶的事刚办完,我感冒发烧,谁站到我的立场想过?”

我才知道,就在几天前,他奶奶去世了,他连轴转办丧礼病倒了,今天根本起不来床。

但我还是不能理解,生病了好好说两句,延期就是了,又没人逼你,为什么要放鸽子激怒对方,把路走绝?现在对方家属觉得王新学是诚心耍他们,非常愤怒,表示给钱也不会和解了;案子一旦进入法院阶段,就不可能是全身而退的“不起诉”。

面对这一地烂摊子,王新学给我的回答是平静的一句话:“我等法院判。”

我意识到,这才是他的决定。坐牢还是出钱,两条都是死路,他无法选择,潜意识里希望对方帮他做出决定,对方拒绝谅解,他就只能面对被判刑的命运了。

也许比起选择和争取,他更擅长逆来顺受。

开庭的通知下来时,我委婉地告诉王新学,可以不用找我去开庭了,到这里再付一笔律师费,意义不大,因为翻盘的可能几乎没有了。

王新学的语气平静,隐隐哀求:“你只要陪我出庭就好。”

白给我送钱?图什么?我有些忐忑,开庭前,还是决定自掏腰包提前去当地和王新学以及检察院、法院当面沟通一下,看有没有什么转机。

从盛夏接到委托,到现在已经是深冬,半年时间,我们没有给这个案子争取到一丝转机,反而是眼睁睁看着当事人把路走死了。

现在,我终于要第一次见到这个无数次在我的电话那头崩溃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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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学看上去比身份证上的照片还瘦很多,175的身高,据他说体重也就120斤,照片上圆圆的脸现在看起来像骷髅一样凹进去,头发有一些油,肥大的羽绒服像个大麻袋一样把他包裹住。

我想象了一下最开始那个视频,瘦瘦的王新学站在那个600平的厂房里,好像蚂蚁一样。

他的脸我是陌生的,但是他一说话,熟悉感就回来了,还是那种看似井井有条,又带着焦虑和崩溃的语气。

我们没有多寒暄,他直接领着我往家里去。这半年来我也算看明白了,王新学是个上门女婿,能不能出钱谅解和他说没多大用,很大一部分压力来自于他媳妇家。

王新学的妻子看起来娇小而漂亮,与王新学有些唯唯诺诺不同,她说话干脆,我能感受到,在这个家里是他妻子做主。

但说是招赘,这个家也不像短视频里那种招赘的家庭那么富丽堂皇,小区就很脏乱,室内采光也不好,下午4点来钟就昏暗得得开灯照明,灯就是一个简易的白炽灯灯泡,家里摆的也还是旧家具。

在这个昏暗的客厅里,王新学的妻子十分利索地告诉我一个结论:他们已经最终决定接受有判刑的结果,只要服刑时间不要太长,坐牢也好过承担后续医疗费。

妻子说这话时,王新学就在一边沉默着。

我突然有点明白王师傅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找我。因为我把他当成其他的当事人,去考虑了他坐牢会不自由、会辛苦,和家人分开会难过,没做错事被判刑会觉得冤屈。

而所有这些,在他们的世界里,都是一种奢侈。

他和他的家人,真正考虑的不是坐牢与否,而是王师傅不坐牢在外面能挣的钱,和让他不坐牢所要花的钱,二者之间的性价比。

这个小小的家,就像纸糊的一样脆弱,抛弃成为拖累的成员,是他们的一种共识。

我看着王师傅坐在那里,头越来越低,突然下了决心。

我告诉他们,这次开庭,我准备了一个新的思路,我们不打无罪,也不打罪轻,我打算把他的过失伤人罪,辩护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王新学瞪大了眼睛,明显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我问王新学,你知道什么叫受限空间作业吗?

王新学明显沉默了:“我不知道。”

我又问,你知道什么叫高处作业吗?王新学慌乱起来,“我也不知道。”

我说你不用害怕,你应该不知道。因为你是电焊工,不是专门的安全员,你原本就不应该履行看护工作。

像搅拌机这么高,孙师傅去贴密封条,如果是在外面贴,就属于高处作业;如果在机器里面贴,就属于受限空间作业,这都属于危险作业,危险作业是必须有专人看护的,而事实是只有一个做电焊的王师傅站在旁边。这本身就意味着违反了安全法规,触发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这个罪名下,王新学虽然仍然属于责任人,但最大的责任人,是工厂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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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整整10页辩护意见,走上了法庭。

重大事故责任罪,是一个很少被应用,但又分明一直存在的问题。

过失伤人和重大事故责任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生活中犯的过失,比如倒车没有看后视镜、扔东西砸到了人,后者则是在履行业务责任时犯错,就像王新学。

而在判罚上,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重大事故责任罪最大的责任人是工厂。

因为导致王新学“犯错”的根本原因,本来就是工厂。

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看过千百遍最开始那个监控视频,越看越觉得熟悉。

昏暗的光线、扑簌簌的灰尘,以及面容模糊的工人,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大型设备像一个个钢铁怪兽静默着。

我有一个表哥,也是在这种小工厂上班,手卷进机器里,左手小拇指没了,无名指丧失功能。那时候他甚至还未成年,是个童工,那天没有人站在旁边,老板赔了几万块钱。

那时我还很小,对这件事的记忆只剩下昏暗的灯光下大人们凝重的神色,还有奶奶的抽泣声。

后来哥哥的左手上留了个深红色的、碗口大的疤,扭曲的的伤痕直接从手腕连到无名指。

我们都很默契地不去提这个事,只是每次看见哥哥的左手都不由得胆战心惊。

再伸进机器里一点点,就是一整只手都没了。

哥哥永远都是笑嘻嘻的模样,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恨过他左手的残疾,恨过改变他命运的厂子。

后来,我伯父也开了一个粉丝加工厂,很小的厂子,他的生意渐渐好起来,哥哥成了挥金如土的富二代,就像是对当年的一种补偿。

有一年我听说,伯父的厂子也出了事,有工人受伤了。伯父成了那个赔钱的人,他们对这件事的评价是倒霉,赔偿过后,安全保障还是不在乎。

这一切根本就不对。

像王新学一样的工人,每天超负荷工作,既要做电焊,又要检修机器,还要在同事检修的时候负责看护,一天工作超过10小时,没有节假日,薪资低得可怜,下班也处在压力和焦虑中。

他已经被变成了行尸走肉,即便真的看见孙师傅进入机器,也想不起来提醒,这不是他的错。

不应该是受害人和王新学、电工三个受害者在这里争得你死我活,应该是背后那个怪兽,吐出他吃进去的血肉。

在决定这个辩护方向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料到前路会非常艰难。

好消息是,在我的一番慷慨陈词下,检察院虽然坚持不能无罪,但当庭根本没有反驳出个所以然来;坏消息是,法官也没有完全被我说服,只是一直沉默。

庭审后,法官才面带难色地告诉我,如果这样判的话,应急管理局会有人要担责。更重要的是,工厂的老板已经躲起来了。

这个老板肯定早知道自己应该要有责任,事发后立刻把机器变卖到了河南,把厂房也封了起来。这也是当时公安侦察实验做得那么潦草的原因,实在是还原不了。

据说,他现在还离了婚,肯定已经转移了财产,想从他身上拿钱,没有那么容易。

如果更改罪名会导致受害者拿不到相应的补偿,那也实在称不上正义。

我们都陷入了两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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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庭后,王新学再见到我时还沉浸在兴奋中,他似乎对我在法庭上的发言很满意,一个劲地感谢我,说我说的很有道理,谢谢我为他付出。

我没有那么乐观,给他泼了一瓢冷水:我说得再有道理,法院现在拿不定主意。

现在,唯一的出路其实在王新学自己身上。他可以主动去控告老板,被告变原告,先把老板控制起来,确定他有没有钱,才能推动案子进行下去。

听到这个提议,王师傅的脸色肉眼可见的一下凝固了。他嗫嚅着说,老板肯定会报复他的。

我立刻拍胸脯说,我会帮你告到底。

王新学还是不说话。我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劝他:“王新学,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说过,你们那里的工厂都这样,今天孙师傅受伤,明天还会有张师傅、李师傅受伤,还会有赵师傅、钱师傅要倾家荡产地赔偿,你觉得公平吗?我觉得不公平!”

王新学沉默了很久,慢慢地说出一句话:

“康律师,你想说的我明白,打工者里有千万个孙师傅,也可能有千千万万个我。”

他答应了。

我瞬间热血沸腾,脑补了一大堆我们为千万工人而战的画面,立刻要开始准备材料,给他计划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王新学好像没听懂,或者没听进去,自顾自地对我说起他家里的事来,他说他已经跟老婆说好了,如果被捕,就跟孩子说他去外地打工了;又说女儿还小,跟这件事没关系……

这话说得有点像交代后事,我没太明白,安抚他说,我们捍卫自己的权力,都是合法合规的,你不要想太多。

王新学只是笑了笑。

那天,他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自己的决定,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那天晚上,我和当地的朋友约了晚饭,找了个餐厅大吃一顿放松。吃完饭晚上八九点,我才拿起手机。

有几条未读信息,其中一条来自王新学:“我想做个人,做个好人!是他们不给我做人的机会!”

我皱了皱眉头,怎么就到“做人的机会”了。我输入了一句“咱们合法合规的”。没想到消息发出去,却看到一个鲜红的感叹号。

他把我删了?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即给他打电话,电话打不通,给他爱人打电话,家人也不知道他在哪。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拨打他的电话,不知道第几遍的时候,他终于接了。

我试图平静地问他在哪里,发生什么事了?

王新学好像没有听到一样,静静地问了我一个问题:“康律师,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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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学要自杀。

因为我建议他控告老板,因为他想帮工友们控告老板,他决定自杀。

他的理解里,觉得只有死,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冤屈,才有可能博取关注,从而战胜老板。

我曾经数次意识到,王新学不“完美”,他不一定诚实,他不一定工作全神贯注没有犯错,他不一定能理智地选择最好的那条路,他不一定能坚持到底。

我接受了,我知道他被一片泥淖死死困住,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是我竟然从没意识到,他这样的人,过着这样的日子,是没法像一个英雄一样,去一步步抗争的。

他不会用什么法律、什么关系,他觉得自己唯一的武器就是一条命。他这样的人,一旦有了一颗善良的心,想要同情受伤的孙师傅,想要为其他工人去抗争,他唯一的办法,是自杀博取关注。

他不相信自己能活着赢,因为他可能这辈子就没赢过。

想明白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眼睛湿了。

那通电话里,王新学给我说了很多很多。

“我家就我一个儿子,我爸30多有了我,现在他们都70多了。他们都是种地的,因为我这个事,去年拿了2万给我,今年又拿了1万”

“我大儿子,现在上高二。老师也评价他是那种不爱说话、但是成绩不错的孩子。那天我和我老婆吵架,晚上谁也不理谁。孩子有个作业就是让他给家长写一句话,我儿子就写了‘家庭’两个字。”

“赔偿金不是我要的,是我小姨子去要的,我女儿这里都是我媳妇代理的。谅解书上是8万,最后到我手里就是六万多块钱。”

“我以前打工,最穷的时候都中午吃饭都没钱,但是干体力活不能不吃午饭,我没办法,只能在家呆着,躺在床上饿着,省钱。”

“有一次我儿子发烧,看病的钱也拿不出来,我是上门女婿也不好意思找我岳父岳母借,最后找工友借了300块钱才给孩子送医院去。”

我听见他在哭,很难听的,鼻涕眼泪在嗓子里梗住,好像一辈子没有哭出来。

王新学轻轻地说:“除了我家人和父母,从来没有人像你对我这么好。”

他说他删我微信,就是怕死了牵连到我,还说要现在跟我解除委托。

“跟你做朋友,我不配。”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根本没有把他当“朋友”。我们几乎没有案子以外的交流,我为这起官司愤怒,是因为我有类似经历的家人,因为我有法律理想。

我把自己的正义强加给他,用巨大的压力把他逼到了自杀的悬崖边,我明明是世界上最坏的律师。

就这样的关心,对他来说,竟然是生命中第一次。

我不得不反过来用他的这份在意去道德绑架他,我说你要是做傻事,我们的努力都白费了,甚至也会连累到我,会有部门来调查我。

王新学迟疑了一下:“我删你微信,就是不想牵连你,我现在和你解除委托,我之后做的一切和你无关。”

我恶狠狠地说不可能,编了一大堆当事人出事律师职业生涯毁掉的故事:“咱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给我忍到一审,不是说好了要继续一起走吗?”

王新学从将信将疑,到慢慢相信,崩溃地说:“我不想连累你,我没有办法……”

我说那你就不要死,好好的,现在快回家。

他哭了好久好久,终于平静下来。我听到他缓慢地嗯了一声:“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再有这种想法了,我向你保证。”

王新学,他就是那种,为了自己活不下去,但会为别人活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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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王新学在回家的路上后,我终于挂断了电话。

通话时间显示1小时48分钟,我感觉自己的心在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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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以想象,如果他真的跳下去了,我这辈子要背上什么样的心理阴影。

那是一个胆战心惊的周末。我明里暗里告诉了王新学的妻子多看着他一点,时不时还微信问王新学一嘴,看他回复如常,才安心一点。

好不容易挨到周一,一上班我就给法院去电话,告诉他王新学情绪不稳定,有自伤风险。这个问题从根源上解决,还是得解开案子给他的压力。

法官最开始觉得不可思议,即使判决也不过1年左右,哪里用得着寻死觅活的?

我说,真正压垮他的,是他觉得没有人帮他,他看不到一点希望。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法官保持着冷静的态度,只说了一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不久后,王新学就告诉我,法院给他打了个电话,足足20分钟,就问他有什么难处。最后,法官向他承诺会亲自联系伤者,沟通谅解事宜。

他的语气有些迟疑,不敢置信的感觉。

在很多群众眼里,法官就是“青天大老爷”。也正因为这样,法官会有意识地控制不要干涉过多,否则就丧失权威了。这一世我第一次遇到法官庭后亲自联系嫌疑人的情况。

很快,地方派出所警察也找到了王新学,问了问他的近况,安慰他说如果有困难可以找警察,他们可以帮他找工作、会保护他的家人,叮嘱他不要把事情憋在心里。

每个动向,王新学都跑来跟我说,语气从迟疑,变成“早干嘛去了”的愤怒,之后归于平静,有一点点激动。

我想类似的消息大概也传到了受害人家属那边,又过了好几天,法院告诉我,受害人那边同意重新谈谅解。

最重要的是,这次他们愿意接受那条“双方再无纠葛”,我们最担心的一个问题解决了,王新学不会背上无底洞了。

王新学的家人为他借钱凑出了20万赔偿金,双方最终达成谅解。

4天后,案件最终宣判,尽管已经错过了不起诉的机会,但法院还是只判决了王新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意外,他就不用去坐牢了,还能继续工作,陪伴、保护自己的孩子。

法院还告诉我,其实,中级法院已经给出意见,同意王新学的罪名改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只是由于老板的财产很难追,共同被起诉的电工已经认罪认罚,王新学又与伤者达成了和解,他们认为,保持现在的思路更有利于解决矛盾,否则即使起诉老板,伤者能拿到钱的概率也很小,那个家庭和王新学一样,风中飘絮,承担不起。

案子结束后,我看到王新学把微信昵称改成了“苦尽甘来”。我认识他九个月了,之前他的昵称一直是空白的,头像则是一片黑。

现在,他的头像亮了起来,变成了一片黄灿灿的向日葵田。

做一个普通人就好。即使人生的容错率再低,面对现实做出无奈又怯弱的决定,但只要有机会被众人原谅和关心,他就能有勇气继续承担自己的责任,保护孩子,弥补过错;而我们会承担我们的责任,继续前行。

这已经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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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很爱看英雄的故事,手拿利剑,干掉坏人,选择最困难的道路前进。

但今天的故事不是。

这是一个普通人,会犯错,会害怕承认错误,面对两个同样坏的选择,左右摇摆无法下决定。

他也想做英雄,却从开始就不可能成为英雄。

但我仍想给他30分钟,读完这个故事,记住这个名字,陪他闯过这一关。因为世界上英雄只有几个,说英雄故事的却成千上万,世界上普通人成千上万,说出他们难处的故事却寥寥无几。

我想把这个天平稍微拨动一点点。让他这样普通的,容错率极低的一生被看到,被理解。

因为很多时候,他就是我,我亦是他。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编辑:卡西尼 小旋风

插图:大五花

本篇12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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