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价下行趋势已形成,短时间难以逆转

住房作为一方面作为耐用消费品是人民居住所必须,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庞大的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市场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住房不可避免的变成了金融交易品。

住房的交易周期很长、单品的交易金额很大,其价格变化和趋势并不像股票市场上那样瞬息万变。然而,又是由于同样的原因,一旦价格趋势形成其持续的时间也会很长,且难以短时间改变。

2 房价下跌对于投机者、投资者,立刻产生损失

当前中国的楼市,显然进入了下行通道。投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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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可能早已套现走人,也有的可能深套中,在犹豫是否要割肉抽身。投资者,有的浮盈在减少,有的可能浮亏已经有了不少。对于这两类人来说,房价下跌,不卖也是会亏的。投机者,可能借贷了资金,其资金是有成本,其持有房产也是有成本的,交易的契税、增值税等。投资者,当然是损失资金的机会成本,以无风险收益的国债收益率来看,至少损失了3%的收益,还要加上房价下跌的损失。

如果用术语定义上述两类人的房产的话,可以定义为持有待售资产。从会计记账的角度来看,其跌价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形成投资损失。

3 自住者应如何看待房价下跌

对于自住者来说,如果将住房看成投资品,那么应该类似于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房价的变化是要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也就是其净资产是会受到侵蚀的,且产生了浮亏。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自住者不卖房是不会产生实际亏损的。

如果将住房看成消费品,耐用消费品,那可以作为一般商品存货来看待。这样的话,房价的下跌是要计提跌价准备的,也会立即产生损失,因为房子的变现价值降低了。当然,如果不出售,仍是记账上的损失,未来房价涨回来,还是可以冲销跌价准备的。

那么自住者要如何看待房价下跌呢

如果自住者购买的房子贷款不多,每个月的月供能够正常支付,那么将其看成耐用消费品就行,仅仅是产生了浮亏。如果月供压力很大,房价也下跌了很多,有可能产生断供,那么,从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来看,房子都不得不转变为可供出售的资产,即使不立即出卖房子,也是要承认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