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6月14日消息,近日,金山办公(688111.SH)发布公告称,涉OFD产品著作权纠纷而被索赔1.5亿元一案,一审结果出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冠群”)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8月,金山办公对外发布公告称,拟收购北京冠群信直接持有的北京数科网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数科公司”)37.5219%股权,支付对价为1.5亿元。2020年9月,数科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金山办公持有数科公司68.86%股份。

不过,就在3年后,此次并购交易的对手方北京冠群却在2023年6月将金山办公和数科公司告上法庭。

原来,2020年5月,数科公司与北京冠群签订《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代理合作协议书》,约定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在金融、证券、保险、信托四个行业,北京冠群作为独家全国总代理,有效期限从2019年5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初,北京冠群的潜在客户要求提供独家代理销售数科OFD的授权文件,北京冠群即向数科公司索要授权文件,但数科公司没有按时交付;且北京冠群发现,作为数科公司控股股东的金山办公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OFD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冠群与数科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时间恰好是在其转让数科公司股权的前3个月。依此协议,北京冠群认为,金山办公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数科公司、金山办公立即停止侵害北京冠群享有的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发行权、复制权的专有使用权,并索赔1.5亿元。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协议中并无涉及数科公司将涉案OFD软件的复制权、发行权授权给北京冠群的约定。北京冠群主张其依据涉案协议取得涉案OFD软件的复制权、发行权的独占使用权,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北京冠群的全部诉讼请求。

金山办公在公告中称,本次判决属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年报显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金山办公营收分别为32.8亿元、38.85亿元、45.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41亿元、11.18亿元、13.18亿元。

截至6月14日收盘,金山办公报271.22元/股,涨1.39%,总市值1253.2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曾汉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