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面朝交警坐在地上,对执法人员人员的口头劝告无动于衷,随即被辣椒水猛喷脸部,然后被四脚朝天抬走处理。

我想问他这是犯了什么罪?是暴力反抗执法了吗?还是说他有什么不可预见的潜在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使用辣椒水喷脸以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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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派新闻的报道,6月13日,在广西平果,一男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脸部被喷辣椒水后,几名执法人员将其抬走,带回处理。

事件在网上曝光后,面对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引发网络关注。

事后,当地警方进行了回应,说非常重视这个事情,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还原了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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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涉事执法人员正在街上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一男子违法驾驶机动车(至于是何种违法行为,通报并未提及),面对执法人员的口头劝告,拒不配合处理,而是坐在地上以示反抗。

随后,执法人员对其使用了对其使用了催泪喷射器,并将男子带到了警务站进行处理。涉事民警系辅警,因其不当行为,已被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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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警方的通报后,网友们不约而同感慨,又是辅警(执法辅助人员),又是停职,咋这些事情就没完没了呢!

的确,每次出现问题,似乎出来接受处理的,大多都是临娉人员,而停职也成了最常态的处理方式,但是根本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下次,该犯的错还是依然会犯。

面对违法行为,如果执法者也采用违法的手段去制止,以暴制暴,那执法就成了没有意义的事情了,执法者作为直接实施法律的人,应该树立依法的导向,而不是带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