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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司法保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打造“1+5”模式,筑起维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屏障,以司法之力助力“生态文登”建设。

“司法+生态修复”,打击与保护并重。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焦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安全、生态平衡与物种多样性、海域生态环境等方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环资犯罪案7件8人,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构筑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

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推动被告人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充分发挥司法审判预防、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的多重功能,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部门协同”,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完善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配齐配强环资审判力量,实现“专门案进专门庭、专门人审专门案”,审结环资行政案件150件,环资民事案件93件。

推动建立区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并将“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与文登区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司法、环保、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协同合作,构建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和多元治理新机制,汇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力量。

“司法+普法宣传”,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坚持以法治宣传引路,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辐射效应,引导和强化社会大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到案发地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结合环资典型案例,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进景区普法“五进”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以及本地区桃花节、樱桃节等时间节点,采取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大集普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司法+文化传播”,唤醒保护生态意识。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功能,引经据典广为宣传,让生态保护意识在辖区生根发芽。会商教育部门,联合摄影协会、书画协会等艺术团体开展摄影、书法绘画展,引导社会公众用镜头、文字、画笔记录传播“生态文登”之美,激发热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自觉。

“司法+基地建设”,固化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效应。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依托人民法庭贴近群众、贴近自然的优势,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覆盖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米山水库省级城市集中式饮水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实现生态区域的系统治理和重点保护。在文登最大的河流——母猪河的源头、中游和下游入海口等设立3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形成重点流域区域全域化、常态化、全要素一体化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