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在湖南绥宁县李熙桥镇石阶田村,法律顾问们正在热火朝天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他们走街串巷宣传法律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解答群众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长期以来,基层法律服务存在阵地缺失、方式单一、供给偏紧等问题,导致大多数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面对纠纷和矛盾,很多群众往往选择信访而非法律途径解决,这不仅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制约了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

近年来,绥宁县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长铺镇、长铺子苗族侗族乡等5个社情复杂的重点乡镇探索推行“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的创新举措,弥补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空白的同时,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更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绥宁县通过引进和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注重发挥本土人才的优势,挖掘和培养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农村“五老”等人员成为“法律明白人”。他们不仅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熟悉当地社情民意,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同时,他们还能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构建专业化、本土化服务团队的基础上,绥宁还进一步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通过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同时,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也增强了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目前,“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的创新举措在绥宁县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基层法律服务阵地得到了有效拓展和巩固,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向海、肖莉君)